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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开展道路运输隐患排查整治 无法保证安全的车辆一律停运

2016-04-05 09:28:50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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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孙灿芬 通讯员 林泳坤)记者从市交通委了解到,4月1日至10月15日为全省汛期。为做好汛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市交通委、市道管处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将在本月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并将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录入“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确保隐患整治到位。

据了解,我市今年春季的降雨偏多,雨季可能出现较强持续性暴雨,可能导致较严重的局部性洪涝和山洪灾害,且今年登陆我省的台风约5—6个,可能有秋台风影响,防汛形势比较严峻。

根据部署要求,各级运输管理部门、运输企业将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真正做到“车辆一动,全程监控”,保证监控值班人员在岗监控,特别要对“两客一危”车辆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运管部门同时要求,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凌晨2—5时停止运行制度、“安全带—生命带”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汛期行车安全。

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是防汛抗汛工作的重点内容。针对天气炎热易疲劳、雨多路滑、道路塌方、路基下沉、泥石流及台风等气候特点,运管部门与运输企业将对驾驶员进行特殊路段、气候的紧急避险、应急处置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进一步强化驾驶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防汛期间,运管部门将深化落实“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对于出现严重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列入“不适岗名单”,严禁企业招聘此类人员。

此外,汛期期间,运管部门还将建立健全与公安交警、气象、公路、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及时将汛情、雨情、路况等信息通过短信、微信等形式发送至驾驶员,提醒驾驶员安全行车,防止疲劳驾驶、超速、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受天气影响大、途经路面状况差、无法保证运输安全的营运车辆,一律及时停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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