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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首张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证发放

2017-02-15 08:41:03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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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

合法网约平台旗下 车辆可先登记造册

网约车平台公司获批后,符合网约车细则规定的车辆所有人就可以与平台公司签订经营协议或服务协议,并向辖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昨日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平台公司其所属网约车有200多辆,聘用驾驶员约300人。按规定,开网约车应该网约平台(公司)、车、人三证齐全,目前泉州只有3人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获批的网约车平台也只有一家企业,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还没有。

“对已获经营许可的平台公司,我们将组织其所属的符合《网约车实施细则》准入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先行登记造册,并将登记情况抄告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泉州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1月初,已组织在泉州实际运营的网约车平台企业实施预受理登记,同时督促各平台企业不得再接入未经许可的车辆和驾驶员,并按照《网约车实施细则》要求,落实相应的经营场所,配齐管理人员。下一步,交通运输部门将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指导平台公司办理平台、车辆及人员许可手续,同时尽快审核信息,组织第二批的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

部门监管:

车辆或司机无证 罚款5000元—2万元

泉州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提醒,泉州网约车监管检查工作已展开,对未按要求完成登记造册或未获营运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交通执法部门一旦发现其参与非法营运,将依法依规查处。如果网约平台未取得经营许可将督促其申请办理,如果车辆或司机未取得相应证件,将以教育与罚款并行,按《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等规定,罚款金额为5000元—2万元。

“市民出行要选择具有合法营运资质的网约车或巡游车,以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及自身合法权益。”该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泉州市交通执法支队已在中心市区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3次,全市查处的非法营运车37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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