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平台上的结算界面 东南网6月8日讯(通讯员 林佳梅 本网记者 谢玉妹)6日上午,泉州市交通执法支队鲤城大队在泉州中医联合医院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闽C29D**小轿车涉嫌非法营运。该车司机王某一开始还不承认,在执法人员出示的证据面前,王某终于松口承认。 “你们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我是网约车司机,你们去把乘客叫过来当面对质,我跟他们是朋友,我是当代雷锋,免费送他们过来的。”这一幕发生在6月6日上午,泉州市交通执法支队鲤城大队在泉州中医联合医院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闽C29D**小轿车涉嫌非法营运,执法人员立即对驾驶员进行检查。驾驶员王某不配合检查百般抵赖,阻扰交通执法人员正常执法,甚至用不堪入耳的语言辱骂执法人员,并煽动聚集的围观群众起哄。 现场执法人员一再要求其冷静配合执法,而驾驶员王某不顾劝导,抗拒执法,场面僵持了近两个小时无果,执法人员随即拨打“110”报警。在民警的协助下,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进行相关证据登记保存,并制作现场笔录,但王某拒绝在现场笔录上签名。驾驶员王某以为他没有提供网约车平台订单信息,执法人员没有足够证据就无法对他进行查处,对他无计可施。 然而,王某万万没有想到,执法人员已从多方面获取证据。一方面执法人员向乘客询问了解到,乘客与王某互不认识,是通过网约车平台联系该车辆,并提供平台订单支付页面证据给执法人员。另一方面,在案发当天下午,鲤城大队执法人员赶到其车辆所属的网约车公司进行取证调查,并获取该车主账号当日所有订单信息。调查证实王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证据确凿,执法人员将依法对其进行下一步查处。 泉州交通执法人员告诫广大网约车司机要合法合规经营,遇到执法检查要积极配合,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抗拒执法,执法人员可以从多方渠道调查取证,拒不配合将接受更严格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