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执法支队洛江大队执法员在对一辆教练车检查时发现,车上没有学时计时仪。 东南网8月3日讯(通讯员 蔡奕星 本网记者 谢玉妹)8月1日上午,泉州市交通执法支队洛江大队执法员在对一辆教练车检查时发现,车上没有学时计时仪,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上明确规定,开展教学的教练车应当配置学时计时仪。然而,不少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为了完成足够的学时任务,“尽早拿到驾驶证”,擅自取下学时仪,让临考学员只打卡,不上路。 8月1日上午,泉州市交通执法支队洛江大队执法员在洛滨北路对一辆车号为闽C9XX5学的教练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教练员正在指导3名学员进行科目三训练。然而,车上的学时计时仪却不见踪迹。教练员声称,仪器发生故障正在送修。 经执法人员反复询问调查,才得出真相,原来有几名准备参加科目三考试的学员学时任务尚未完成,教练员为了让他们顺利参加考试,决定“另辟蹊径”,以“协助”打卡的方式,完成剩余学时。 执法人员现场对教练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其及时整改,并开具法律文书,将依法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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