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现场 王家筑 摄 东南网10月10日讯(通讯员 王家筑 本网记者 谢玉妹)1日上午,“黑车”司机娄某因违反交通禁令、涉嫌非法营运,收到了来自交通执法和交警部门的两张罚单。 10月1日,在南安水头的一家石材厂打工的娄某,趁着国庆放假,便驾驶着其购买不久的小车“练车技”。在途经水头大盈村路口时,刚好碰到一对夫妻要到泉州市区办事,娄某便主动招揽这对夫妻上车,将他们运载至泉州,并商定价格100元。 当天上午,泉州市交通执法支队丰泽大队执法人员在强化对客运中心站周边路段的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为闽C6BXXX号小轿车停在泉秀街中闽百汇商场门口,两名乘客在此处下车。 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娄某存在主动招揽乘客,并收取运费100元的事实,但其驾驶的闽C6B9**号小轿车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娄某也未能出示其他有效证件,涉嫌非法营运。 当天,娄某拒绝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并转身离开现场,拒不配合执法。10月9日,在执法人员的耐心劝说下,娄某来到了大队配合调查。 据悉,由于对市区路况不熟,10月1日当天,娄某在泉秀街淮秀路口违反禁止向左的交通禁令,收到了交警部门的处罚通知。因此,娄某因“练车技”,共收到了来自交通执法和交警部门的两张罚单。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司机,切不可贪图眼前利益而违法经营,否则会得不偿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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