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文明号”是指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违法处理中心现决定申报福建省青年文明号,诚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青年文明号”的标准是: 1、创建“青年文明号”的科室、岗位35岁以下青年比例占大多数,创建集体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本集体青年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现象。 3、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技能和知识,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业务能手。 4、在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创造一流成绩,取得良好社会效益,收到各方面赞誉。 5、在集体能紧紧围绕单位的中心任务,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发挥共青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4日—12月30日。 三、如对争创活动中的工作有异议,或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拨打监督电话: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0595-68292986;福建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0591-87557932。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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