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28期
福建省检察院发挥党支部三方面作用推进教育实践活动

qzlx.fjnet.cn 2013-09-03 15:53   来源:中共福建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检察院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中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学习阵地、干群桥梁、表率前锋作用,引导全体党员干警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活动要求落实下去,有力推进了教育实践活动。

发挥阵地作用,学习教育多形式。院机关以30个党支部为依托,召开党组会、机关动员部署大会、支部党员大会,层层学习讨论,统一思想认识。着力抓思想发动,邀请专家作有关群众路线专题辅导讲座;开展“践行群众路线大家谈”活动和交流研讨会;6位支部书记就各自学习心得作专题发言;13名支部干警代表通过上台演讲畅谈体会。着力抓学习引领,各党支部每周专门安排时间集中学习研讨,院领导亲自为全院干警上党课,带头抓学习;下发学习读本780册,党组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5天,进行专题讨论6次。着力抓典型引路,邀请詹红荔、李彬、林丹、吴一心生前同事作先进事迹报告;邀请省检察院机关6名援藏、援宁和驻村干部谈服务群众体会;内部通报个别检察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例,激浊扬清促反思、树典型。

发挥桥梁作用,听取意见用真心。坚持开门纳谏,各党支部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列席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会和征求意见座谈会,协助党组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确保群众声音“不失真”。今年以来,省检察院班子成员先后三次分头到全省九个设区市检察院和70多个基层检察院开展专题调研,同时走访当地企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深入挂钩的村居联系点与普通群众座谈,面对面征求意见;在机关先后召开设区市院和部分基层院检察长、离退休老干部、省院机关干警、“三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和律师代表参加的四场座谈会,向各省直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设区市和基层检察院发出征求意见函近700份,共征求意见建议528条。

发挥前锋作用,立说立改不拖沓。各党支部充分发挥“先头部队”作用,努力做到整改落实冲锋在前,带头表率冲锋在前。针对听取意见过程中梳理出的问题,明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整改,同时带动其他分管院领导和班子成员、相关处室党支部出台具体措施,限时整改;开展“机关党支部为挂钩扶贫村办实事”、“严肃查办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犯罪”等专项工作,加大专案调查、挂牌督办、派员参办和异地交办力度,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办案实效取信于民;党组和各支部还坚持边整边改边建章立制,先后出台省检察院领导“三个一”联系基层、“当兵蹲点、服务基层”等18条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办案和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开展“讲纪律、正作风、树形象”专项检务督察,从制度建设、履职情况等入手强化自身监督和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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