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社会建设”为民生改善锦上添花
www.fjnet.cn 2007-10-17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10月15日新华网)

    着力社会建设、着眼民生改善,这是“和谐社会”提出以后党中央不断强调的重要问题。“社会建设”和“民生问题”的起步腾飞是一个国家发展程度的地标。“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让我们想起了《礼记·大同篇》中对理想社会的构建——天下为公。 就业是民生之本,求学是民生之基,就医是民生之急,住房是民生之需,社保是民生之盾,收入是民生之源……十六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历程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党和政府将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

    中国20多年的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成就,尤其是在经济体制方面的改革更是举世瞩目。但是,民生改善相对滞后:一是最终消费率持续走低;二是反映民众生活状态最重要的几个具体指标不容乐观(譬如教育、医疗、住房三项支出占居民消费支出比例);三是城市困难群众和尚未脱贫的农民等底层群体的基本生活状态亟待改善;四是公共资源配置上的双轨制带来新的失衡。党中央正视并高度重视这些新出现的民生问题,并开出了“社会建设”的新处方。为了更好地完成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我们尤需要处理好以下三对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社会建设与政府责任的关系。眼下,提及“发展”,一些更多地想到获得什么;提及“改革”,有些人可能会害怕会失去什么。“改革”与“发展”的这种价值背离恰恰在于我们对民生问题的改革上过多地依赖于市场。民生问题不是动不动拿市场经济原理可以判断得了的,也不是动不动摆出国际惯例就能解决的。人民群众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以及基本教育发展问题,必须主要依靠政府来解决和保障,在公共财力定量的前提下,公共投入对于民众不同层面需要的满足应当按照梯度型满足的路径进行。社会建设,就是要在政府主导下回归公共财政的“普善效能”。

    二是要处理好社会建设与共享理念的关系。世界银行《1991年世界发展报告》中指出:“对人民投资,如果这样做是正确的话,将为持续发展提供最坚实的基础。”发展,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这里的“人”当然是指全体人民,而不是少数人或利益集团。既然人民是改革发展的推动者,必然也当是改革发展成果的受益者。发展或者改革的核心价值就在于要让全体人民共享社会发展果实。反思这些年的实践,我们在推进改革进程时,有时偏重于民众对于制度的承受力,而或多或少忽略了改革的基本宗旨和基本目的。当下而言,转变政绩观,把社会建设与共享理念写进执政党的工作常态中,必将有助于全民民生的改善。

    三是要处理好社会建设与科学发展的关系。民生问题实质就是发展问题:一方面,部分民生问题是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另一方面,民生问题的根本解决也必须靠发展。社会建设也是一种发展,但不能是单维的增长,因此,科学发展显得更为迫切。

    “社会建设”要为民生改善雪中送炭,更要锦上添花,而民生改善又必将激发起全体人民的建设激情与建设潜能,不断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更好更快地向前发展。 (邓海建)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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