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福建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资源环境问题
www.fjnet.cn 2007-10-25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实施福建主体功能区规划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法律地位,使其成为规范各类国土区域开发建设、生态保育和资源利用的法律依据,成为既对市场主体开发行为,也对政府行政有约束力的法律规范。
二是主体功能区规划应向社会公布,并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应针对主体功能区规划指标,建立相应的不受具体权益主体影响的客观检查、监测和评估体系,建立科学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检查和监测技术方法和技术标准,定期公布检查监测结果,使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改变现在一刀切、统一标准的地方政府和领导人的绩效评价体系,按不同功能区定位,实行各有侧重的区域发展和政府与主管领导人绩效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以推进各地区按主导功能定位进行建设。
四是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区域之间关联特征和统筹管理的需要,适当调整行政区域。对闽江流域和九龙江流域分别建立福州、南平、三明和厦门、漳州、龙岩的跨市域的主体功能区管理建设协调委员会,推进相应流域的主体功能区建设。建立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机制,加强主体功能区的建设和有效管理。
五是制定配套的法规与政策,建立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相配套的规划体系、公共财政体制、政府投资政策、产业政策、资源政策、环境政策和法规体系。
六是制定并实施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减轻“限制与禁止开发区”人口压力,推进重点开发区人口集聚和城市化发展的人口政策。
七是建议尽快成立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以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产业科学布局和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郑达贤 福建师范大学教授、博导)
(责编:李艳)
- 相关新闻
|
福建日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福建日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福建日报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建日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建日报网联系,谢谢!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福建日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福建日报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建日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建日报网联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