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低保户收养独眼流浪狗遭非议。(2007年12月04日新晚报 )
报道中说,低保户张先生收养了一只瞎眼流浪狗,在社区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风波议论中大概分两派,一派反对者说,低保户拿来钱养狗?另一派赞成者说,低保户物质生活已经困难,有狗作伴,生活上好有个依赖。
我们暂且不争论谁的对错。我们只是扪心想想,如果自己是低保户,会收养病流浪狗吗?不是低保户的自己,会收养病流浪狗吗?
如果自己是低保户,物质生活极其孤单,有个小狗,生活当然会平添许多欢乐,即使自己的费用会转嫁些到小狗身上,但是欢乐是钱买不来的;可是如果自己不是低保户,谁还会想去要一只生病残疾的流浪狗?那不是添麻烦吗?哈尔滨市实施的《哈尔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其中对低保户饲养宠物有明确规定,处于对低保户生活状况的考虑,低保户可以饲养宠物。张先生的行为并没有触犯什么法规,本不该引来什么非议。居然还惹来被告风波,不知群众是无知还是眼红。国家给低保户以积极资助,为的是让低保户尽快利用国家的资助来创业和养老,有能力的尽量自己靠国家的资助脱离贫困、创业甚至可以逐步走上富裕,慢慢地脱离低保人群,而不是国家给贫困人口的固定工资。靠低保生活本是个错误,应该是暂时地靠低保的资助来走向上不靠低保独立生活的道路。从很大程度上来说,国家给的,是精神资助而不是物质资助。群众绝不应
该眼红和不满。如果非低保户走上低保的道路,你会发现生活是那样的窘迫。积极独立生活是多么的重要。
目前我国低保户无数,政府应该做的,应该是积极救助,让贫困人口尽快脱离生活困难,运用一定的机制让全国生活水平提高,达到共同富裕,而不是仅仅按时地为低保户发钱,在提高生活水平的基础上逐步取消低保制度,让国家不再有所谓的“低保”现象,让每一个人都有足够的力量去自己生活;市民应该想的,应该是如何帮助低保户脱离生活困难,得到生活的欢乐,得到本来应该与自己一样的平等生活,而不是为可怜的低保生活费而眼红和纠缠。我们的制度需要完善的,还有很多,不要等到发生什么事故之后,才来亡羊补牢。
不是低保户的你,收流浪狗吗?多为每一个人的生活想想,孤独值得同情,对享受低保户的眼红和嫉妒是国家绝不愿意看到的。(张舟)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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