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重视收入差距的“黄牌警示”
www.fjnet.cn 2007-12-21   来源:解放日报    我来说两句

  体育比赛裁判员亮出黄牌,是对运动员的警告,经济生活中也会出现黄牌警告的情况。反映社会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就设定0.4的警戒线,超过这条线,就会亮出黄牌。据权威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当前我国的城乡基尼系数已达0.49。

  这个差距包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地区差距、经营管理者与职工收入差距、家庭收入差距等。从专业的角度观察,国民经济增长中出现不正常的情况,一是劳动、资本在收入比例中出现失衡,二是国内投资率与消费率出现失衡。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以后,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其中就有劳动、资本在收益中的比重。研究数据表明,劳动所得在国民经济分配中的比重持续下降,1978年到1983年有上升,从42.1%上升到56.5%,以后就一直下降,到2005年的比重为37%,比1983年下降了19.5个百分点。而以经营盈利和折旧资本所得及生产税净额为代表的资本收入则持续上升,1978年在GDP中的比重为57.9%,2005年上升到63.3%,加上其他因素,资本的比重实际上升了约20个百分点。也就是劳动下降了约20个百分点,而资本上升了约20个百分点。

  国民收入增长结构和社会财富积累增长结构状况的一个指标是投资率和消费率的比较,数字显示,1990年到2005年,国内投资率年均增长为20.8%,同期消费率年均增长为4.1%。1980年至1990年最终消费占GDP的比例为62%,之后逐年下降,2005年仅为52.1%,消费率中有政府、企业事业等的消费,消费率重要的是看居民消费。1991年的居民消费率为48.8%,2005年下降为38.2%。

  十七大报告在回顾五年时,在肯定十大成果基础上,对发展不平衡及收入分配等问题也有清醒认识,在分析我国存在的八个“阶段性特征”时,提出“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趋势还未根本好转”,在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时,将“合理有序的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增大居民消费率”列入新要求。十七大报告还指出,“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看来,合理分配格局成为十七大的一个关注之点。

  经济发展,乍一看,就是生产,其实,完整地看,包括马克思讲的“生产、交换、流通、分配”四个环节,它们相互关联、相互贯通、相互促进。一般来说,处于领头地位的生产是四个环节的主导部分,而随着发展的阶段性不同的变化,某个环节会成为发展中的矛盾的重要方面。回顾改革开放启动时,我国改革重要的动力,是邓小平同志打破计划经济平均主义一潭死水的一个思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这就属于分配方面的战略。观察现今,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收入分配所酿成的问题,对各方面的影响越来越大,缓解收入分配方面差距的呼声和要求,越来越强烈。比如,职工工资增长缓慢,既影响职工的积极性,也使一些地区劳动供给不足,出现“民工荒”;职工工资偏低,使得劳动力成本低廉、中国制造品有竞争的优势,但如此情况既造成中国的资源大量流失,也产生与各国贸易中更多的摩擦。于是引出社会各方面对提升职工工资的呼吁。

  在处理分配问题,有个“两难选择”,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往往在制度设计上,突出效率的选择,这是符合实际的。我们也选择过“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现在,根据我国阶段性的新变化,十七大在分配的理念上作了调整,改变为“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另外,十七大提出有关居民和劳动报酬的收入水平的“两个提高”,关键就是“提高劳动报酬”。近年来,国家在再次分配的财政支出方面加大了对教育、医疗、社会福利保障方面的投入,然而,劳动报酬的提高,政府只能作出最低工资线的规定,主要的决定权在企业的“老板们”。在企业主管的眼里,能雇800元一月的劳工,他们也不会主动“慈善”地提高到1000元。这就需要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应该说,国家在法规、制度设计上已经在作努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已通过、明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有职工对劳动报酬有参与协商的规定。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也根据地方的情况有更为具体的规定。据政府有关部门的报告说,上海国资委管辖的国企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的工资与职工平均工资的差距倍数,从11倍下降到9倍。迹象表明,对分配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问题,社会都在重视,有关部门已经在逐步采取缓解的对策。然而,收入差距问题涉及的方面比较多,有现实的也有历史造成的,有本地的也有地区之间比较的,有本行业内的也有行业之间比较的,有企业的也有与公务员比较的,有本国的也有国际同行之间比较的,要切实地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各方面作努力。比如,集体合同规定的职工对工资增长的协商权的落实,还有不少难处,主要是职工的“话语权”会受到“被雇地位”的影响,处于弱势,难以顺畅地表达。政府有关部门对具体制度的设计等方面,还在进行中,监控、管理的刚性还不够,我所知的材料显示,目前对劳动报酬偏低,经营者与职工工资差距大的单位,政府有关部门还只是以“行政公函”的方式进行“提醒”,体制方面还缺乏有力的制度安排和监督。由此看来,重视收入差距拉大的“黄牌警示”,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的“两个提高”,我们还有一段很艰巨的探索和实践的路要走。(周锦尉)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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