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舆论监督要“常回头看看”
www.fjnet.cn 2008-01-02   来源:西岸时评    我来说两句

     岁末,盘点舆论监督的成果颇令人欣喜:春运票价上浮问题在舆论的声讨中得到解决,厦门PX项目经媒体关注后被紧急叫停,洪洞黑砖窑被媒体揭批从而大批现代“包身工”获救……

    然而,也仍有些舆论关注的焦点至今没有下文:“警察枪击教授事件”在发生之初媒体集中报道后,时隔近两月的年底却依然没有公布处理结果;“华南虎照片事件”目前仍让人一头雾水……

    现代社会,媒体被看作继立法、行政、司法之后的第四种权力。舆论监督当然也被“民主学者”及广大群众寄予厚望。舆论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被看作一个国家政治民主程度的重要标志。近五年来,中国媒体也逐渐开始享受到“无冕之王”的尊崇,媒体舆论监督关注社会热点的自由度和积极性空前提高。

    然而,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却是在中国这样一个缺乏监督传统的国家不得不思考的问题。目前,中国舆论监督状况可作如下概括:先是某一媒体(几家媒体)率先披露某事件,接着众多媒体跟进报道,同时会有一批评论“集中炮火攻击”(当然,这些评论态度可能一边倒,也可能分成两派而打得不可开交,或者是穿插一中间派而三派并立),接着是一些评论员或专家级人物对舆论监督本身进行反思,诸如“舆论岂能棒杀”、“舆论暴力”、“舆论群殴”云云,至此,监督之声渐弱,直至销声匿迹。鲜有媒体追问事件的处理结果到底如何,媒体的关注点又成为继续捕捉新的热点或加入对新热点“密集”报道。相关方面往往是在媒体关注时说着一套,媒体关注度降温时做着另一套。如此循环,俨然如流水帐一般,监督效果可想而知。

    那么,媒体监督看似一派欣欣向荣,但实际监督效果不佳的症结到底在哪里?这不能不说是媒体舆论监督的价值定位问题。事实上,媒体监督的价值定位本不应成为问题,因为监督制约公权力、揭批社会丑恶现象、维护群众利益应是媒体监督的题中应有之义。然而,在转型期的中国,浮躁、功利成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公权机构职能定位不清晰、社会组织作用不明确。媒体在由“事业走向企业”的道路上,其功能定位也开始向经济利益一边倾斜,于是便催生了“纸馅包子”,便有了“洪金宝逝世”的假新闻,还有了煞有介事地“悼念一代功夫巨星”的评论。当“纸馅包子”被掰开后,当“死去的”洪金宝发表他依然健在的声明的时候,全国人民才算切实明白,在媒体关注民生、舆论监督的大旗下面,其实掩藏了更多“利益因素”,“眼球效应”成了媒体报道的指挥棒。

    和谐的“社会生态”需要健康而有效地媒体监督。健康而有效的媒体监督需要媒体监督功能定位的回归,即要以监督制约公权力、揭批社会丑恶现象、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报道社会热点不只在乎其新闻效应,更关注问题的解决;关注热点不只“趁热、跟风”,更要“常回头看看”。(代福华)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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