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进京参会应“三想”
www.fjnet.cn 2008-03-03   来源:西岸时评    我来说两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月28日经过表决,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等35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2987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并决定公布代表名单。(3月1日《人民日报》)

  随着2987名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确认全部有效,标志着倍受全国人民普遍期盼和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隆重召开在即。此时此刻我的心情与即将满怀豪情、满怀憧憬“亮相”北京人民大会堂,走上当家作主政治舞台的2987名代表们一样激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们国家最高规格的会议,是反映民情、倾听民声、关注民意的会议。特别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按照十七大确定的方针,对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等重大问题作出进一步部署,并根据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拟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的基础上,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这是继党的十七大之后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又一件大事,因而倍受世人瞩目。而作为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的代表,他们多一份责任心,民意就会添一条上达的渠道,政府管理就可能少一份缺憾,社会就可能多一个和谐的音符。因此,笔者想为进京参会的代表们提三点建议:

  一要想想“我是谁”。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是,在一般情况下,每个公民都无法事事躬亲行使权力,这才有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选民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作为代言人参政议政。所以,人民选举代表去北京开会,这是代表民意,行使权力,反映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仅仅去旅游受教育的。因此,进京参会代表首先要想想“我是谁”,要想到进京参会是一种职责,意味着相当的义务和责任,而不是一项荣誉,不是风风光光地去北京走一回就算尽了职责,而是要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反映人民的呼声。如果连人民的声音都不能如实反映,那还要去北京干什么呢?

  二要想想“代表谁”。既然人大代表是选民选举出来的,不是任何权力者所能委任、指派、授予和封赐的,那么,每一张选票都饱含着选民深深的期待和信任。因此,如何履行好代表职责,做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每一位进京参会的人大代表都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如果仅仅陶醉于进京参会的身份“荣誉”感和政治“待遇”感,误以为参加会议就意味着履行了职责,满足于见面握手、表决举手、通过拍手,做“三手”代表,不能把原汁原味的民情民意传递到两会上去,为民谋福祉,那么会议结束后,又将如何面对“江东父老”。

  三要想想“为了谁”。有报道称,当前,住房、医疗、教育、腐败、食品安全等等,已经成为今年“两会”前夕民众关注的焦点,成为“十二大民生考题”。其中被喻为“新三座大山”的“看病难、住房难、上学难”三个老大难问题依然是高居前列的网上热议“焦点”。“十二大民生考题”知易行难,破解“新三座大山”的老大难问题尤其艰难。因此,可以预见,这些问题将成为会议热议的主题。所以,参会的代表应满腔热忱地学习会议文件、参与讨论交流;满腔热忱地发表个人见解,提出自己中肯意见,为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建言献计,使大会确定的各项决定、决议更能代表群众的利益,更能体现我党一贯坚持的亲民、为民、利民的执政理念。这是履行一个人大代表神圣职责之所需,也是不辱使命之根本。(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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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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