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1000元红包 该不该发?
www.fjnet.cn 2008-07-24   来源:东南新闻网综合    我来说两句

    广东东莞12万特困户 每人将领1000元红包

    记者从前天(6月24日)的广东省东莞市领导干部会议上获悉,市财政将拿出逾1.2亿元向12.2万低收入户籍人员发放红包。不过,由于很多镇(街)、社区申请人员太多,导致无法上报名单。

    发红包减轻CPI上涨影响

    4月底,刘志庚书记曾说,受澳门为市民发红利的做法启发,打算给市民发放补贴,以减轻CPI上涨给市民造成的影响,这叫“临时生活补贴”。

    6月初,红包发放方案出笼,七类人群可享受补贴:低保对象、五保户、非低保对象的优抚对象、非低保对象的一至四级残疾人、弃婴、已治愈的麻风病人和低保边缘户(即家庭人均收入为401至600元的人员)。如果同一个人拥有多重身份,则只能领取一次补贴,不能重领。发放标准为每人1000元。

    6月初,东莞市民政局向各镇街社会事务办、民政局直属有关单位等发出通知,要求调查统计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群体市民人数,6月22日前报市民政部门。但6月22日,这一数据并没有公布。

    会上,刘志庚证实,本次市财政将拿出1.2亿多元向12.2万低收入户籍人员发放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他说:“此举获得广泛关注和好评。”

    31镇难以上报补助名单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民政局了解到,目前只有石龙一个镇按时将补助对象名单上报,其他31个镇(街)由于“低保边缘户”收入难以界定而无法上报名单。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为了1000元“红包”,甚至出现一个社区近八成居民申请边缘户的现象。作为莞城最老社区之一的北隅社区一共有6000余户本地人家,共25000人,低保户就有94户,共230多人,而且该社区的残疾人有240多人。北隅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申请低保边缘户的人非常多,但因难界定,具体数字还未统计出来。
一个社区八成人申报

    从有关渠道获悉,在认定低保边缘户的过程中,以家庭人均收入600元为标准。那些稍高于600元的家庭,则本能地尽力争取。据说,在靠近深圳的一些镇,发生了为争1000元红包而导致纠纷甚至打架等事件,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一个社区近八成居民申请边缘户的现象。

    是万江人口最多的一个村,据有关人员介绍,申报低保边缘户的人数超过了总居民人数的一半。据了解,甚至有的镇部分社区的申报人数近八成。

   村民坦率地说:“每人1000元啊,一个家庭可能就三四千元,很多村民都在私下约好,只要不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老板,都去申报边缘户。”

   镇小河管理区居民对政府派发的千元“红包”也有自己的看法:“600元算是低保边缘户,那601元就不算了?人均多出几块钱,一下子一家却要损失几千元,这笔账太不划算。”为此,许多居民想方设法削尖了脑袋也要往401元~600元的标准里挤。

  东莞市民政局相关人员表示,600元算是边缘户,601算不算呢?这种矛盾给实际的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据南方日报、广州日报)

    评论:

    正方:

    发红包需要鼓励而非大棒

    事情都不可能一蹴而就,任何刚刚出台的政策都不可能百分百完美。如果此次开全国之先河的发放红包没有限制条件,很可能财力不允许,发红包很可能就会变得遥遥无期。这不仅是东莞人不愿意看到的,也是全国人民不愿意看到的。相反,东莞如能从先给低收入市民发红包积聚经验,进而向“全民红包”的目标挺进,何尝不是一件美事呢? >>> 详细

    发红包:公共财政有勇气敢担当

    媒体的不信任广泛存在,就像对待最先提出全民补助、分享财政高增长的上海政协委员那样,将其看成是荒诞或怪异的表达。CPI扰动社会民心,群情焦虑无助,政府作为或无为惊扰着民众的希望与失望。在民生艰难的境地下,东莞公共财政显露勇气,给予被围困的底层生活以担当,济难解困,一个以人为本的政府必将因此得分。 >>>详细

    反方:

    “发红包”是一种狭隘的福利路径

    其本身具有诸多“先天不足”,不仅会引起社会诟病,还容易引发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除了分配对象过于局限导致利益不公外,还极易在分配对象认定、分配过程等诸多环节上滋生腐败和不规范运作等问题。

    全民共享发展成果,不是发一次或几次红包所能做到的。在我看来,国库充盈了,财政富裕了,通过加大投入提升各项公共福利水平,以公共福利来实现全民共享,才是理性、公平的路径选择。 >>>详细

    东莞发红包要制度化不要昙花一现

    如果“红包”只是昙花一现,那么每人“一次性”发放1000元的决策则可能缺乏科学依据。物价上涨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地方政府有钱还要做好“细水长流”的打算。 >>>详细

    其他:

    东莞发红包如同行为艺术

(责编:李艳)


  • 相关新闻
福建日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福建日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福建日报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建日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建日报网联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