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行政也是科学发展观的一种体现
www.fjnet.cn 2008-10-07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10月6日,有三条国内新闻值得关注。

    第一条是沈阳市将对市政府下属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大规模撤并,现有87个“领导小组”、“委员会”,只保留25个,清理62个,撤并70%;第二条是山西长治市向群众发放96万张名片,公布书记市长手机,鼓励群众及时举报安全隐患(见10月06日《人民日报》);第三是,湖南出台行政程序规定,行政程序的规范化程度得到了大大提升,行政公开度和公众参与度在全国的行政立法中遥遥领先,得到了高度关注和评价(10月06日《中国经济周刊》)。

    这三条新闻都和行政有关,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解读这三条新闻,但无论是行政效能、行政公开,还是行政审批,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这些措施的实施,将使政府的政策更加开明、办事更加透明、程序更加规范、督查更加有力、服务更加文明,将使阳光行政、透明行政更进一步。这种趋势无疑是好的,它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科学发展观是我党最新的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指导思想,是引领时代前进的旗帜。具体来说,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不仅仅涉及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更关乎行政体制改革,因为科学发展观是一种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之所以说阳光行政也是科学发展观的一种体现,是因为阳光行政是发展的推动力。阳光行政是最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是现代民主法治的基本要求,是精神文明的窗口与示范。阳光行政一旦转化为生产力,就会极大地推动我国朝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国家发展,而这正是中华民族的共同理想。

    之所以说阳光行政也是科学发展观的一种体现,是因为只有阳光行政才能真正彰显以人为本。人们之所以有时候天真地怀念原始社会的美好,根本原因就在于它的阳光、公平。在阶级社会里,正是因为不能阳光行政,才使得一部分人的发展总是以另一部分人的牺牲为代价的,以人为本只能是一句空话。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只有阳光行政才能真正实现人类共同发展,实现以人为本。

    之所以说阳光行政也是科学发展观的一种体现,是因为有阳光行政才能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乌云总是遮不住太阳,这是自然规律,也是社会发展的规律。不透明的行政,只能实现片面的发展、畸形的发展、阶段性地发展,而这种发展的代价是极大的,如果认真检验发展的质量,甚至可能是负发展。只有阳光行政,才能实现各方面的充分博弈,才能预见发展的前景,才能真正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

    之所以说阳光行政也是科学发展观的一种体现,是因为有阳光行政本身也是一种方法,是一种统筹兼顾的方法。处于黑暗之中,人们只能伸出手乱抓,抓到什么是什么,根本不存在统筹兼顾。只有在阳光透明的状态,人们才能兼顾各方、权衡得失、理性决策,实现统筹兼顾。

    阳光行政也是科学发展观的一种体现,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大力推进阳光行政。(叶雷)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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