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行政垄断为何敢违抗“行政”
虽然总理、副总理先后有过14次批示,但中石化、中石油两大石油巨头依然卡住油源,拒绝给民营石油企业供油,致使全国2/3的民营石油批发企业倒闭。据悉,民营油企正在发起建立联盟,酝酿向中石油、中石化提起反垄断诉讼。(《中国青年报》10月13日)
放在中国现实政治语境下,中石化、中石油敢于公然拒绝执行总理、副总理的多次批示,这是不可想象的。但中石化、中石油就这样做了,大批民营油企就这样死了,奈之若何?
仍然放在中国现实政治语境下,中石化、中石油连总理、副总理的批示都不放在眼里,他们会怕《反垄断法》吗?况且,我国的《反垄断法》原本就不反行政垄断,对于行政垄断,只是规定“禁止垄断企业损害消费者利益”——民营油企又将依据哪条哪款去状告石油巨头呢?所以,所谓民营油企“揭竿而起”,不过是一种悲情控诉罢了。
中石化、中石油的垄断属于行政垄断,《反垄断法》回避行政垄断,是因为石油等行业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虽允许民企参与石油批发、零售,但不允许民企参与石油开采、进口,也是出于这一考虑。这种“半调子”市场化所导致的结果,便是垄断挟持市场,石油巨头挟持民营油企,让你活你就活,让你死你就得死,不可能有公平竞争。
按理说,行政垄断企业的垄断特权,是“行政”赋予的,本该听“行政”的话。但实际情况我们都看到了,石油巨头要么公然违抗,要么阳奉阴违,要么敷衍了事,要么讨价还价,动不动就玩“闹油荒”的把戏要求涨价,或者直接采取“逼宫”的手段索要补贴……石油巨头对“上”如此,对“下”就不用说了,根本不可能真正把消费者的权益当回事儿。
要让石油巨头听命于“行政”,最根本的办法是赋予他们更少的垄断特权,甚至剥夺(收回)其垄断特权。石油行业确实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但很多发达国家的石油行业实行市场化,也没见天塌下来,我们为何就不能打破石油行政垄断,让民营油企与石油巨头享受同等待遇,展开公平竞争呢?(晏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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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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