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泄题“歹戏拖棚”何时了?
www.fjnet.cn 2008-12-22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四六级考试泄题似乎不能再算是新闻。这次六级考试的时间本应是20日下午3点,但在开考9分钟前,即2:51时,作文题及答案就出现在豆瓣网上,发帖者甚至还发出了前面所有选择题的“参考答案”。(《中国新闻网》12月21日)

  记者很是有心,对近三年来的重要考试进行了统计,居然发现尚未有一次考试没有发生泄题事件。面对屡屡泄题的四六级考试,网友呼吁取消考试算了。网友的呼吁是可以理解的。在台湾,我们经常看到“歹戏拖棚”这样一个词语,意思是说戏演的难看却又臭又长,老演不完,观众都不耐烦了。泄题新闻,全国人民都已经不想再看到了,可还是不停在发生。真是“歹戏拖棚”,既然没有根治的办法,恨铁不成钢,不如取消算啦,一了百了。

  题是人出的,除非采取强制措施,否则,要保证每次考试绝对不发生泄题事件,难度确实比较大。但是,也并不是毫无办法,法律规制就是现代社会最有效的办法。通过法律,明确考试的各类主体、相关程序、法律责任,再加上严格执法,效果是比较好的,这已经被法治国家所证明。

  为了填补我国考试领域的这一法律空白,在上个世纪末,就有不少专家学者呼吁制定《考试法》。这种呼吁一直没有变成立法实践,直到2005年,《考试法》草案的制定才进入《教育部2005年工作要点》,专家组在2005年6月将草案及立法说明送交给了教育部。可人们还是空欢喜了一场,《考试法》2005年没有出台,2006年也没有出台,直到2007年的12月25日才再次传来一点点令人振奋的消息,时任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的王旭明表示国家教育考试法草案已进入最后完善阶段。2008年,出台《考试法》又一次进入教育部的年度工作要点,并在今年1月22日举办了一个颇有影响的研讨会,可2008年一年又要结束了,《考试法》的出台还是没有踪影。

  法律的本质是利益的规范,立法过程本质上是利益各方博弈的过程。虽然立法要慎重、科学,但从舆论来看,出台《考试法》似乎是众望所归,严打考试程序中的不法行为似乎是民心所向,却不知道《考试法》的出台为什么这么难?效率如此低下?过去,我们制定过太多“拍脑袋”的红头文件,下发过许多令人发笑“禁令”。可到了规范考试这一块,“拍脑袋”的决策没有,部门规章没有,不知为什么就变得如此“谨慎”了。

  考试泄题“歹戏拖棚”,考验着人们对《考试法》出台的耐心。网友建议取消四六级考试,已经透露出了不耐烦的情绪。也确实如此,一个经常发生泄题事故的考试,还有什么公信力呢?没有了公信力,还有什么存在的价值呢?我竭诚地希望,《考试法》尽快出台,即使漏洞百出也可以,有漏洞可以修改完善,至少有总比没有是一个进步,有总比没有好。(叶雷)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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