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乔新生
眼下正值全国人大开会,一些人大代表的“行为艺术”令人注目。有来自偏远山区的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推销土豆,利用新闻媒体大做广告;有来自地震灾区的人大代表,到各个代表团推销当地的手工编织品。一时间,这些代表成了会议的“行为艺术家”。
一些学者对这些行为颇有微词,认为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不安心参政议政,却热衷于为家乡办事,利用各种机会推销产品,是一种“不务正业”的表现。但也有学者认为,这是我国民主政治转型时期,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特殊形式。
笔者赞同后一种观点。理由如下:
首先,人大代表参政议政可以采用多种方式,目的都是为了反映社区居民的政治意愿。在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为了促进选区经济发展,利用全国人大会议这一舞台,在休息期间帮助当地居民推销商品,恰恰是勤政爱民的表现。
其次,人大代表来自各个行业,水平参差不齐。有些人大代表能言善辩,在公开场合侃侃而谈;而有些人大代表来自基层,他们不善言辞,在公开讨论或者辩论阶段,他们不能很好发挥自己的优势。利用这种特殊的“行为艺术”,在会议期间推销商品,既表达了自己的主张,同时又能帮助选区居民寻找市场,这样的参政议政方式何乐而不为呢?
当前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以下争论:
首先,人大代表应该是代表全国人民,还是应该代表所在选区的居民?这个问题早已经在我国宪法、选举法和代表法中得以解决。全国人大代表来自各个选区,他们必须首先为选区居民服务。换句话说,全国人大代表,不是代表全国人民,而是代表所在选区居民。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争执,原因就在于个别人大代表不知道自己的政治角色,他们一方面希望代表全国人民,可是另一方面也希望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反映选区居民的意见。这种认识上的错位,导致一些人大代表在发言时无所适从。其实,全国人大代表必须首先反映所在选区居民的意见,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他们就不是合格的全国人大代表。
其次,全国人大代表能否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反映地方政府工作成绩?全国人大代表来自全国各个选区,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那就是对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所以,全国人大代表必须对国务院工作报告发表意见,而不能花费大量的时间讨论地方政府工作。当然,按照宪法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所以,在讨论国务院工作报告的时候,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地方政府工作。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地方政府的工作报告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因此,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最好不要浪费时间讨论地方政府的工作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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