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 徐博东)
3月13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两会结束后召开的记者会上指出:“两岸要尽早协商签订综合性的经济合作协议,并且建立适合两岸特点的合作机制。”“这个协议和这个机制如果深一步来讲,应该包括‘三个适应’:第一就是要适应两岸关系发展的情况;第二是要适应两岸经贸交流的需求;第三要适应两岸经济贸易的特点。总的就是要实现互利共赢。”
温总理的这 “三个适应”,对两岸协商签订经济合作协议乃至建立适合两岸特点的合作机制,无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那么,如何理解并切实做到温总理所说的这“三个适应”呢?
第一,要适应两岸关系发展的情况。当前两岸关系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何?可以概括为三句话:一是两岸关系度过了“高危期”,迈入了协商谈判、和平发展的新阶段;二是两岸关系的结构性矛盾尚未解决,互信基础还十分脆弱;三是两岸急需解决的问题成堆,盘根错节,千头万绪。
“要适应两岸关系发展的情况”,就是要抓住机遇,加紧进行两岸协商谈判,而任何协商谈判又不能脱离两岸关系发展的实际情况,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第二,要适应两岸经贸交流的需求。一方面,两岸经贸交流经过二十多年来的发展,已经使两岸经济密不可分。然而,两岸经济关系的非正常状况,严重制约了两岸经济的进一步合作与发展;另一方面,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两岸经济面临全球金融风暴的严重冲击,特别是主要依赖外贸的台湾经济,更是哀鸿遍野,惨不忍睹。面对即将上路的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态势,假若台湾与大陆不尽快签订经济合作协议,并进而与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相衔接,台湾经济势将被彻底边缘化。
“要适应两岸经贸交流的需求”,就是要适应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日益向广度与深度扩展的大趋势,及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国际金融风暴冲击的现实需要,尽快协商签订经济合作协议、探讨和建立有利于两岸的经济合作机制,真正做到“中国人帮中国人”。
第三,要适应两岸经济贸易的特点。两岸经贸至少有以下三个特点:首先是“特殊性”,它既非“国与国”之间的经贸关系,也不是大陆内部“省与省”之间的经贸关系,甚至和“内地与港澳”之间的经贸关系也不相同。其次是“政治性”,由于台湾内部蓝绿对立严重,绿营政党和政客出于其政治利益考量,动辄将两岸原本纯经济的议题刻意 “政治化”、“意识形态化”,更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和解决问题的难度。再次是“不平衡性”,长期以来,不仅两岸贸易台湾大幅入超,投资方面则处于单向投资,至今台湾方面不允许陆资入岛。
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才能做到温总理所说的“三个适应”?窃以为宜采取“先粗后细,先易后难,分两步走”的方案:第一步,经协商谈判先达成两岸经贸合作的 “框架性”协议;第二步,就抢救台湾经济急需解决而在岛内又较无争议项目 (例如石化、纺织)的关税减让与市场开放等议题,尽快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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