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击常委”代表暴力还是代表人民?
www.fjnet.cn 2009-03-26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据浙江嵊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消息,23日,一年前发生在该市人代会期间的“人大常委打人大代表”事件有了处理结果――杜仁尧因殴打他人被处以500元罚款的处罚。去年3月19日,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在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杜仁尧突然起身,拔拳打了人大代表黄林朝,小组审议一度中断。(3月25日东方早报)

  如果说中国哪种场合最庄严、正经的话,人代会恐怕就应当坐上首席,因为这里是人民代表参政议政的场所,当然就不是拳击台,更不是黑社会打群架的月黑风高夜。可惜,人们在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就看到了这样一出人大常委打人大代表的丑剧。

  丛林法则,实质上是动物规则,谁的爪牙粗壮,谁就是林中之王。“我的地盘我作主”,而“地盘”之说,实则是丛林法则,与黑社会的“地盘”没有什么两样。

  由动物而人类,应当进入了文明社会,爪牙换算成拳击手套,这等于去其爪牙,垫上了一层棉花,好保留一点人类的文明,而其实这仍然是在丛林决战。好了,拳击台上的一层面纱也可以不要了,直接用拳头打向了人大代表的脸面,如果要将这个镜头换成慢镜头的话,人们将看到杜的老拳砸在黄的脸上,然后出现了一个坑,然后此脸坑又弹起来,然后鼓了个包或者充了些血,甚至血流满面。

  这一拳,真是一张绝好的选票呀,因为它直观地暴露了恶人的本性。能够拳击他人的人,不配当人大代表,只配做一个苟且的商人,甚至只配做一个不守法的商人。打人本身就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轻微伤与重伤,本没有绝对的界限,即便是武林高手,他打出的一拳,在脑袋暴怒的时候,是没有收敛的。只可惜杜常委的拳头还没有练到火候,否则,黄的脸面可就要遭遇重创。

  50000元对于一个富商来说,直接是一根最不起眼的毫毛,500元对于一个富商来说,肯定更不值一提。罚款500元的处罚,依照法律来说,无所谓多,也无所谓少,穷人的一拳,与富人的一拳,本没有区别。但要知道杜还是人大党委会委员,首先要探讨他究竟有没有资格当人大代表的大问题,其次才是追究其法律责任的问题。即便够不上轻微伤,也无需治安拘留处罚,但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打人大代表,仅仅应当接受500元罚款的处罚吗?

  早报记者问及为何在人代会上打人,杜愤怒地表示,黄让他“忍无可忍”,这不还是说明此常委只信奉丛林法则吗?“忍无可忍”拔拳相向,混混也是这样的,“拳击常委”只能代表暴力,而不可能代表人民,这样的人大常委该直接取消其人大代表的资格。(李振忠)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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