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目前已经进入第二批次的学习,而对第一批次的学习的经验、学习的成效等也散见于各大媒体,无非都是学习成绩千篇一律的好、学习成效千篇一律的显著、发展水平千篇一律的高。但是,我们却从众多媒体上看到许多不和谐、不科学的现象。“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的实惠”,这是学习实践活动的总要求也是总目标,更是检验学习成效的总标准。任何脱离这个要求和目标的学习效果,都是虚假的,无论你吹得怎样的天花乱坠!
看看这几则新闻:商品房滞销,区政府下发红头文件要求副科级以上干部替开发商卖房,并制定了具体考核办法。记者近日在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采访,发现当地很多干部对区政府下达的卖房任务感到苦不堪言,怨声一片。(见3月30日《经济参考报》)
江苏响水县一名残疾退伍军人王信书,因住房问题到南京上访后,被江苏响水县人民法院一名法官和法警以近乎“诱捕”的方式带进当地“学习班”。在度过被限制人身自由和伙食水平低劣的10天后,他侥幸逃脱,并开始了9个多月的躲藏、流浪生活。(3月30日《中国青年报》)
看到这些新闻的读者,无疑都会感到气愤,都会感到这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并没有落到实处。
在全党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有责任、有义务认认真真抓好学习、抓好落实,让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而效果就体现在这三句话中。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的红头文件无疑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反这条规定让干部抵触、让百姓疑惑。不错,发展是第一要务,没有经济社会的发展就不可能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的条件下,政府和公务员的职责是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搞好服务。卖房本来就是开发商的市场行为,干部可以帮助企业出谋划策而不是代替,替代开发商卖房是标准的角色错位,甚至是行政干预、粗暴执政,如此何来干部受教育之说?这只是个个案,但是仍有许多地方片面的理解的发展是第一要务,一味追求发展、追求GDP的增长。每个地方都该好好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地学习一下科学发展观,对照检验一下自己辖区内的决策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而不是停留在纸上笔头!
人民群众得实惠是学习实践活动所要达到的效果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反复强调,要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而江苏响水县采取免费学习班,管吃管住,无疑也是一大亮点!但是这个亮点却是以一种被限制人身自由和伙食水平低劣的吃喝来得到的!在经济社会和民主法治日益发展进步的今天,出现这样的事也许有些奇怪,但是各地在对待信访者办学习班的举措绝不是什么新闻。只是有些地方没有这么恶劣也没出现“侥幸逃离者”。中国人有个传统,就是喜欢拦官轿、告御状,认为只有青天大老爷才能帮助穷苦老百姓申冤。接待上访、受理上访被认为有效解决群众问题的渠道被沿袭下来,而且也得到中央政府的重视,要求各地解决实际问题、畅通信访渠道,并把此作为考核地方政绩的一个项目。上访量的考核,目的是要求地方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地方渎职。有没有上方不是关键,关键是对问题的解决效果。可是现实中,这个问题被偏执地执行着,上访被认为对地方抹黑。想一想,如果问题能在基层解决,上访者何以能不辞辛苦地千里迢迢越级上访呢?如果每一个百姓都能平等地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得到实惠,他们还会上访吗?当然,人民群众得实惠并不是片面的理解为满足人民群众的所有要求包括无理要求!
干部受教育也好、科学发展上水平也好,都是要求党员干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办事、社会主义法律办事,依法执政、科学执政。人民群众得实惠是最终落脚点。只有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才能真正得到实惠!三句话连成一个整体才是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效果的标准,缺一都不能说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望少辉)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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