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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收入差距并未增加很多
www.fjnet.cn 2009-04-15 10:12   来源:中国江西网    我来说两句

  当今中国最大的收入不平等出现在城市人口之间和农村人口之间,而不是城乡之间。一方面,部分沿海农村与内陆农村之间存在巨大收入差距。另一方面,在城市住在同一条街的家庭,收入差距可能非常大。工资决定你是贫穷还是富裕,工资又更多地取决于受教育水平、社会关系等因素

  王志浩 渣打银行中国区研究主管

  中国是世界上收入最不平等的地方之一吗?有时候真有点这种感觉。上海的街头,似乎一夜之间冒出很多外乡的少年,在红绿灯的间隙,穿梭在拥挤的车流中,向宝马、奥迪兜售小商品。他们中的一部分人似乎就以城市的桥洞为家。在非洲和拉美一些国家的首都,这是司空见惯的景象。而在上海,这种情况在过去是非常少见的。但是,他们的存在仍然令人记起,还有8,000万中国人生活在国际贫困线之下。在当前经济低迷的景况下,可想而知,他们的生计将更加艰难。

  一种普遍接受的观点认为,过去30年的经济增长,是以收入不平等拉大为代价的,尤其是城乡之间的收入不平等。根据官方数据,中国基尼系数(用于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分析指标)从改革前的0.2-0.25上升到0.45。一些中国学者认为,实际基尼系数可能还要高过这个数字,接近拉美国家的收入差距水平(拉美国际基尼系数一般为0.6-0.7)。第四代领导集体一开始就将城乡收入差距视为中国最大的问题之一,并一直致力于通过刺激农村地区的内需来扭转这种失衡局面。

  但是,也有学者对这种观点提出异议。我们将介绍关于中国收入不平等的争论。

  有人说,毛泽东时代是收入平等的时代,真是这样吗?在那个时代,农村家庭通过参加集体化农业劳动,根据对集体的贡献大小(工分)分配得到相应收益。公社医院和赤脚医生提供免费的基本医疗保障,实行义务教育。这样,在同一个村子内部,农民得到大致相同的收入。由于中国南北气候土地差异很大,耕种高质量土地的农户的收成就会好于土地贫瘠的农民,所以不同村之间收入差距较大。有人估算,某些村的农业收益是其他一些村的6倍多(当时的数据不足以估算基尼系数,但明显体现了收入的不平等)。

  在毛泽东的时代,大多数城市居民有固定工作。从单位领取工资和劳保(以及分配住房),享受医疗教育等待遇。城市就业者的收入基本相等,不同城市之间的收入差距很低。不过在上世纪50年代,由于禁止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农村地区缺乏工业,全国大部分农副粮食市口被关闭,意味着农村人口整体上比城市人口更为贫穷。据托马斯·罗斯基估算,这一时期城乡收入之比已高达5或6倍。

  所以,改革开放前中国是收入十分平等的社会主义天堂的神话或许可以被打破。当时不仅经济基础薄弱,百姓生活贫困,而且也有收入差距。

  中国社会在1980年代以后发生了深刻变化。市场经济的实行意味着,资本、技能、一个好的创意、或者有能力获得某个执照,都可以迅速地增加个人收入。没有这些条件的人日子不太好过,特别是国企打破铁饭碗,取消福利分房、社会保障和其他补助之后。

  在准市场经济中崛起的国有企业的职工收入得以增长,未能适应新形势的国企职工的工资降低,其他福利消失。因此,城市内部收入不平等随着整体收入增长而被拉大。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出这种趋势。图中数据来源于多伦多大学经济学教授Dwayne Benjamin与其合着者的估算(参见‘Income inequality during China’s economic transition’, 与 Loren Brandt, John Giles,Wang Sangui合着,2005年7月),他们的研究显示,1987-2001年期间,中国城镇平均收入以约6%的速度稳步增长,同时基尼系数也由0.22上升到0.34。

  在农村地区,土地承包到户之后,勤劳的、擅长农耕并获得了肥沃土地的农民有机会创造更多收入。乡镇企业家和奔赴城市寻找机会的农民兄弟也得以改善经济状况。这种情况自然导致了收入差距拉大。但同时,农民工和粮食市场的发展意味着,土地的质量如何,对于决定农民收入的重要性降低。这也就意味着不同农村地区间的收入不平等在下降。90年代初期农产品价格上涨使所有农民受益(同样90年代末,粮食价格下降也伤害了所有农民的利益)。

  世界银行的学者Martin Ravallion和陈少华的研究发现,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农村人口比例从1980年的76%下降到1987年的22%(参见‘China’s (uneven) progress in poverty reduction’,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82 (1), 2004)。但在这之后,减贫方面的进展陷于停顿。农村地区整体收入在80年代和90年代初得到增长之后,保持平缓态势(见图2)。1987年16%的农村家庭收入不足农村平均收入的一半。1995年,这一比例降至7%。但90年代后半段开始又出现了反复,2001年家庭收入不足平均收入一半的农村家庭所占比例又上升到11%(见图4)。黄亚声指出,90年代农村贫困人口的贫困程度加深。农村内部的收入不平等开始超过了城市内部的收入不平等,改革开放以后,农民收入的增幅非常有限。根据Benjamin 等人的数据,1987年农村地区基尼系数(衡量不同农村地区之间的收入分配差异)为0.32 ,到2001上升到0.37。

  城乡之间收入不平等有什么变化?图3显示了中国总人口的收入不平等状况。1987年到2001年,整体基尼系数由0.37上升到0.44。但是,这些数字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争议较大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收入指标中应包括哪些内容──仅包括工资性收入,还是也包括所享受的社保福利?是否需要考虑生活成本的不同?城镇地区生活成本高,无疑会侵蚀一部分城镇职工的收入。另一个问题是数据本身。由于数据敏感性等原因,国家统计局并不公布所有采集到的家庭收入数据。而且,即便是发布出来的数据,收入水平高的人可能倾向于低报收入,以免惹来税务官的注意,低收入家庭也有可能低报收入,以免失去低收入补贴。

  另一个问题是,近些年,随着城市扩张,大量的“农村”地区划归入城市或城镇。在这一进程中,距离城镇较近的农民(他们相对富裕)被“农转非”为城镇人口。由于农村人口样本中较富裕的群体转出,农村地区平均收入下降,城乡收入比因而上升,表现为城乡收入差距拉大。Benjamin与其合着者将城乡家庭分类保持不变,重新估算了城乡收入比,结果发现,1987-2001年以后,城乡收入差距并没有增加很多。

  Benjamin与其合着者指出,当今中国最大的收入不平等出现在城市人口之间和农村人口之间,而不是城乡之间。一方面,部分沿海农村与内陆农村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收入差距。浙江、江苏等沿海地区的农民非常富裕,农业经营繁荣(至少在80年代),农民家庭通过较早进城务工积累了一定资金。中西部地区的农民的情况要差很多,部分地区非常贫穷。

  第二类不平等的程度要高一些,即城市内部的收入不平等。在上文提及的各种市场力量作用下,居住在同一条街道的家庭,收入差距可能非常大。根据 Benjamin对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数据的分析,现阶段,城镇地区工资性收入占平均收入的68%,占收入差距的72%,我们将具体情况绘制在图5中。换句话说,工资决定着你是贫穷还是富裕──而工资又更多地取决于你所受的教育水平、社会关系网络、机会等因素。农村地区也体现出了同样的趋势。工资性收入占农村平均收入的42%,占农村收入差距的44%。另一方面,来自农业劳动的收入占农村平均收入的21%,但仅占收入差距的6%。也就是说在农村地区,农民家庭是否有经营性收入,对其家庭收入水平的影响也是很大的──经营项收入占农村平均收入的21%,占农村地区收入差距的29%(见图6)。  

  收入不平等的衡量还存在其他难题。在谈论收入差距对政策制定的影响和意义之前,我们先来看西澳大学的Terry Sicular做出的发现(参见‘How large is China’s urban-rural gap?’, Terry Sicular, Yue Ximing, Bjorn Gustafsson, Li Shi,2007),他们指出官方收入差距统计还存在以下问题:

  1.官方收入统计没有包括城镇家庭获得的住房补贴,或居住自有住房的家庭的房租价值。这一项应该是包括的,因为农村地区很少有类似补贴。加上住房类补贴的话,城镇居民的富裕程度很可能高出他们的现金收入所揭示的。

  2.只有城镇居民能够享受的公共服务和养老金也应纳入到城市居民收入统计口径中,加入这一点的话,也能够体现城镇家庭收入高于实际。不过随着农村地区公共服务的推广和改进,这种状况将会发生改变。

  3.现有口径没有考虑生活成本的差异,这一点也应该有所体现。月入4000元在中国大部分农村地区都可称得上是高收入,但在任何一个大城市,这样的收入水平生活压力还是比较大的。某研究发现,城市物价水平较农村高出35-40%(但对这一说法有争议)

  4.农民工被排除在家庭收入调查官方样本之外,这意味着城镇家庭收入有所夸大,农村家庭收入存在低估。Sicular等人指出,国家统计局城镇收入调查的样本设计包含城镇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但在实际数据采集中,可能忽略了建筑工地或服务行业的外来务工者,后者可能也从未做城镇暂住人口登记。某调研显示,当今中国的城市人口中,13-20%为农民工,而他们的平均收入水平比城镇职工平均收入水平低60%(但比农村居民高出40%)。统计数据中忽略农民工意味着估算出的城镇家庭平均工资可能高于实际。同时,农调队在进行农村家庭收入调查时,可能再次将不在家的农民工排除在外,并且,农民工家庭可能不会如实报告全部汇回收入。综合下来,农村家庭收入统计可能低报了农村家庭收入水平。

  Sicular教授和他的同事对以上问题中的三项进行了调整(由于缺乏相关数据,未能对城市公共服务和养老金进行调整)。通过分析调整后的数据,他们发现城乡收入差距没有官方数据揭示的那么大(他们的结果显示在表1中)。他们发现,1995-2002年期间,城乡收入之比稳定在2.24-2.27倍之间,而不是像官方数据所体现的超过3倍。

  他们还发现,2002年,在全部收入差距中,城乡差距仅占到25%,与Benjamin等人的结论基本一致。但贫富差距仍较大幅度地高出亚洲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后者在1.3-1.8之间,但也表明,至少贫富差距没有继续恶化。 

(责编:徐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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