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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艺术不能损害公序良俗
www.fjnet.cn 2009-05-30 10:48   来源:工人日报    我来说两句

  看到一名全裸男子被装在一个透明塑料袋里躺在街上,青岛市民赶紧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这名男子还有呼吸,便赶紧拨打120将其送往医院。可是,这具“男尸”在被送到医院后,竟然自己撕掉身上的塑料袋后穿衣跑了——据5月25日《半岛都市报》报道,事后大家才知道,人家是在表演行为艺术。

闹市发现全裸“男尸”送到医院后穿衣逃走

  如此荒诞不经的行为居然被称为行为艺术。我不懂行为艺术,但是我认为,只要是在公众场合展示的行为艺术,就不能无视公序良俗。

  据悉,上演这一闹剧的是岛城一处艺术工作室的四名设计人员——“我们就是想给人一种超乎寻常的感觉,就是想让人们感到奇怪”,而对于此举会不会受到公众指责或受到法律处罚,则称“未曾想到”。

  在这个渴望一夜成名的时代,大街上最不缺乏的,或许就是那些所谓的“行为艺术家”。他们打着艺术的旗号,以惊世骇俗、挑战普通人心理承受极限为能事,以夸张、反常态吸引观众,通常与社会公认的伦理、道德观念格格不入。

  表演行为艺术没人反对,但不能侵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艺术虽然高于生活,但毕竟源于生活,应具有美感和积极向上。

  行为艺术的表现形式受一定的文化背景、价值观念、社会心理等因素的制约,离开了特定的社会环境来谈论这一问题没有多少现实意义。即便是在人体行为艺术被较为普遍接受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其展示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孙瑞灼)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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