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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获自由,会是句号吗?
www.fjnet.cn 2009-06-17 08:48  梁江平 洪涛三 来源:福建日报网    我来说两句

昨天上午,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合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邓玉娇在法律上由此恢复自由身。(见今日《海峡导报》B06)

正方:是道义的胜利

□梁江平

一场引起空前关注的刑事案件,终以当事者邓玉娇的恢复自由而暂时告一段落。相信一个多月来为此劳心费神的亿万网友们,也终于可以因此而暂舒一口郁闷之气。然而,我们还有几句话要说:

第一,这个案件原本不该引起如此大的民众反应,却因各种因素而导致长达月余的网络民意风暴。该案结束后,一方面当地政府应反省;另一方面,各地都应及时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不幸再次发生。

第二,这个案件的案情原本并不复杂,却因各种各样的、来自各方面的杂质因素掺入而变得扑朔迷离,这说明我国的司法进程,离社会主义法制的理想状态、甚至是离我们对现状的乐观判断都仍有距离,司法程序的合法化、司法人员素质的提高,都依然是我国需要面对的沉重课题。

第三,虽然判决结果仍然将邓玉娇的行为定性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会有大量的网友感到不满,但毕竟免除处罚的结果仍然值得我们高兴,也与大多数网友的最初期待相接近。这充分说明公众的关注,对于推进行政以及司法透明化、公正化的重要作用,充分展示了来自社会底层的、来自人们内心深处的道义力量。

反方:是双赢的结果吗?

□洪涛三

这样的结局看起来是一个理想的结局,迎合了舆论与网民的口味,宣告了庶民的胜利;但却让法律尴尬,因为在这个简单的案件审判中,法律丧失了应有的独立,被双方牵着鼻子,一会朝左走,一会朝右走,那杆正义与公平的天平一直在随着形势的变化摇摇晃晃,失去了平衡。

邓玉娇的一审判决背后充满着游戏博弈,“圆满”的结局只是“艺术”地妥协,注定不是一种常态。案件双方的特殊身份,不对称的权利差异,无疑是一个复杂的权衡,判得太轻意味着对类似事件开了一个不好的口子,此门一旦打开,可想而知。而倘若判得太重,则对立的情绪又会无限蔓延,怎么判都要 “得罪”背后强大的力量。今天,判决法槌的重重举起,轻轻落下,显然是一个满足了双方的结局。

事实上,先期已有类似的案例,周老虎事件、许霆事件,无一不背负着邓玉娇判决相似的命运,是一种法理与情理的磨合。一个独立的法治社会,绝不会因为舆论的汹涌批评而改变立场,也不会因为权力的条子而丧失原则,遗憾的是,邓玉娇的判决依然令人失望,庶民的胜利只是短暂的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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