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案折射出的五个焦点
www.fjnet.cn 2009-06-17 08:52 综合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名词解释
无限防卫权
无限防卫权又称特别防卫权,源于我国新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行为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无限防卫权作为公民正当防卫权的一种特殊形式,并不是一种独立的、随时可以适用的权利,而是由保护合法权益所派生出来的一种辅助权利。
网友热议
整个事件的过程与起伏让人心里五味杂陈,我们想问的是,假如“邓玉娇事件”没有被媒体曝光,案件审判将会是一个怎样的结局?这也许会是一个沉重的答案。
很显然,邓玉娇成了网民寄托自身权益的一个标签,关注邓玉娇就是关注自己,于是,振臂一呼,云者响应。
我们以后还应该继续关注像邓玉娇这样的弱势群体,给予他(她)们足够的法律援助,社会各媒体(包括网络媒体)要有力地履行自身的舆论监督责任,让司法更为公正,这同时也应该是每一位有良知网民的责任。
只有在监督方与被监督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司法才能日趋完善,不断进步,才不会刚迈出一小步便又倒退一大步!
媒体评论
邓案已经结案,皆大欢喜,但是留给中国司法体系的将是值得深思的,如果法律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如果司法独立性不够,也许一个邓玉娇活过来了,但是更多的当事人的利益如何得到有效保护,实在是不敢推想。 ——《羊城晚报》
要把司法从强权手中拔过来,仅有邓玉娇这样的个案远远不够。今天邓玉娇的幸运,也未必就能给今后的邓玉娇们带去幸运。——《南方周末》
综合 法制网 南方周末等
相关新闻
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