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权利比“裸聊”更需关注
www.fjnet.cn 2009-06-22 作者:徐嵘 来源:    我来说两句

据报道,近日莆田仙游县黄先生的女性朋友因涉嫌网络裸聊牟利在黄先生家中被警察带走调查。其后,该县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此案他大概了解了一下,最后是因为证据不足所以把人放了。但一桩桃色新闻却迅速传播开来,甚至有人说黄先生指使女朋友裸聊来赚钱。为此,黄先生希望警方能澄清事实。

凡涉及裸聊,总能吸引众人眼球,该消息闹得满城风雨并不足为奇。只是笔者对报道中该县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事后轻描淡写的表述多少有点遗憾。毕竟这种案件跟名誉有着莫大的关系,在处理中应更加慎重,证据不足时,应有一定的保密意识。既然事情已经“闹大”,当地有关部门更应有个合适的、更全面的回应。有些地方存在的重权力行使而轻权利保护、重公共利益而忽视个体利益的倾向,在该事件中似乎得到了某种表现。

有一句话说得好:每个人的命运都是我们命运的写照,每个小人物的命运都能折射我们的命运。可想而知,如果以公共利益的名义无视个体的利益,滥权侵权现象将难以遏止。反之,难道我们还会指望那些个人正当权利遭受侵害的人,会采取公正的方式和态度对待社会和他人?而如此反复,对构建和谐社会肯定不是一件好事。

因此,尽管人们因“裸聊”而把这个案件传得满城风雨,但希望人们意识到,案件背后表现出的如何更好保障公民权利的问题,比“裸聊”更不应被我们忽略。

  • 相关新闻
福建日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福建日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福建日报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建日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建日报网联系,谢谢!
统一举报电话 29岁当市长 个人所得税改革
记者替谁说话 辽大抄袭门 精神卫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