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唯
据媒体报道,韦唯被瑞典税务机关指控逃税,并试图冻结其4500万的资产,但由于缺乏足够证据,瑞典地方行政法院拒绝了冻结要求。对于此事,韦唯助手表示“不属实”,但没有额外说明。
对于韦唯被指控逃税,在结果没有出来之前,我们不宜妄加评论是否逃税,但是,如果韦唯在瑞典没有交税记录的话,逃税的指控应该是成立的,即使韦唯是中国人,不是瑞典人。因为瑞典的个税制度和中国差不多,对生活在瑞典一段时期的外国人也会征税。
瑞典个税征收对象有两种: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在瑞典连续居住超过183天或者有住所的外国人,均需就所得征税,但在国外缴纳的税款可以予以抵扣,但绝对不是一点没有纳税义务。前提是,所得是在瑞典取得的。
所以,从这点看,韦唯在瑞典应该有纳税义务。但瑞典是一个规定执行较好的国家,韦唯能够逃税的确匪夷所思。瑞典的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方面几乎没有太多空子可钻。歌星、影星和球星这些高收入者与其他纳税人一样,在拿到报酬之前,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被扣除,基本没有逃漏税机会。而且,由于名人尤其受到税务部门“重视”,比普通人更难逃漏税。
还有一点应该关注,韦唯所得收入是否为自己所有,比如歌曲下载、演唱会收入等,我们知道,这些收入都是表面收入,经过演出场所扣除、经纪人、公司等层层截留后,所得不是公布的那么多,甚至占很少部分。
对于这部分来源于瑞典的收入,不管多少,都应该纳税,即使是零税额。但税务部门以网络上的数字作为韦唯逃税的基数,就有点离谱了。
总之,如果韦唯的收入来源于中国,则不应该为瑞典纳税,但来源于瑞典的收入也该在中国纳税,如果按照瑞典税务机关计算缴纳数低于国内缴纳,则无需缴税,否则应该在瑞典交税。
所以,现在还不是韦唯是否逃税下结论的时候,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韦唯如果被证实逃税,则将面临较大的声誉压力。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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