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是应有之义。长期以来,我市在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市民的素质在提升,市民的行为更规范,民主法制更健全,文明的环境更加良好。但最近,在继周边地区“医闹”事件后,我市也出现了一些医患纠纷,产生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
医患纠纷有的是医疗意外产生的医疗纠纷,有的是与医疗过错无关的其他医患纠纷等。医患纠纷出现后,如何公正公平稳妥解决?这是当前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到处理好医患关系事关社会稳定,人心安定,直接影响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因此,一定要认真妥善处理好。同时,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也是对市民素质的考量,面对出现的问题时,一些患者采取过激行为,会适得其反。有的地方发生了群体性事件,影响医院和医生正常工作,导致医患矛盾激化,造成医生不能看病、不愿看病、不敢看病的现象,最终影响的是人民群众正常就医秩序。所以,全社会都应共同维护良好、和谐的医患关系。
《黄帝内经》中说:“医患相得,其病乃治”。和谐的医患关系的建立,需要医患双方冷静对待。造成医患关系的紧张,有现行医疗机构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有患者申诉和维权渠道不畅通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医患之间缺乏理解和信任。我们认为,和谐的医患关系应当是互相信任,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作为医务工作者,在医患关系中,比病人更有主动权,所以理应更积极、更主动地去加强医患沟通,设身处地为病人着想,多从病人的角度考虑。病人生病本身是一种痛苦与负担,迫切需要医务工作者发扬救死扶伤和人道主义的精神,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去为患者解除病痛,应当说,一个有良心的患者会为此而感激。亲切,耐心,体贴,努力为患者服务的崇高医务工作者的形象本身,对患者有很大的心理治疗作用,它给病人以信心、以希望,去战胜疾病。我们要相信绝大多数患者都是善良的,只要积极引导、交流和沟通,大多数问题都可以较好地解决。
作为一名患者,要安心治病,相信科学,相信绝大部分医务工作者是恪守职业道德的,他们对待每位患者都会认真负责,精心治疗的。即使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这是患者包括医务工作者所不愿看到的。问题出现后,首先要科学鉴定,按科学程序研判病例,要相信有关部门会公正、公平依法依规处理好。同时患者也要明白,一个人生病病情复杂,有的是可知的,有的是不可预知的,因此,病人和家属都要冷静对待出现的问题,而不能一味认为医生不负责任,千方百计找医生的过错,甚至采取过激的行为,导致医患关系激化。这些都是不可取的。毋庸置疑,这种极端行为的结果不仅影响自己,影响医生的正常工作,还影响医院的其他病人安心治病,同时,也不利于问题的妥善解决,如果触犯了法律还要受到相应的处理。
和谐的医患关系的建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齐抓共管。医患的纠纷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行政的、法律的、协商的办法统筹解决。医疗部门要不断调整医患利益关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技术水平,提升服务质量,赢得患者的信任;患者及家属遇事要依法依规办事,讲文明,讲道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不可无理取闹;政法等有关部门要努力维护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社会秩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共同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对那些蓄意闹事、违反法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维护社会稳定。医疗纠纷可借助医疗鉴定、司法途径解决,也可通过协商解决。市里有关方面也正在借鉴外地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采取措施,创新机制,推动工作。我们期待探索出一条包括建立第三方医疗纠纷的处理机制在内的,让医患双方满意的有效途径。
和谐社会呼唤和谐的医患关系,只要大家共同努力,一个和谐文明的医患关系就能够形成。
(责编:李艳)
- 2009-06-30消弭医患冲突需改革医疗鉴定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