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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不断,“马路杀手”没完没了
www.fjnet.cn 2009-07-10 16:07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5月7日,杭州在校大学生胡斌驾驶跑车撞死25岁的浙江大学毕业生谭卓。6月30日晚,南京市张明宝醉酒驾车,造成5死4伤重大交通事故。7月1日,广东清远江滨公园前一轿车与一辆摩托车迎面激撞,摩托车上三人顿时上演真实版空中飞人,一女子死亡……近一段时间来,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一起又一起,消失的鲜活生命一个又一个,真有点长叹息以掩涕兮之感觉。

  痛定思痛,真有些为现在的交通管理担忧。据央视5日报道,现在全国已拥有机动车辆1﹒76亿辆,领有驾驶证的人达1﹒89亿。车辆越来越多,开车的越来越多,因车祸伤亡的人数也越来越多,仅2008年,就有73484人死亡、304919人受伤。从车祸的原因来看,除上面据说的酒后驾驶惹祸外,有驾驶技术不熟惹祸,有违法违规惹祸,有车况不佳惹祸等。从原因的原因来看,与车辆发展的现状相比,交通管理滞后才是“马路杀手”的推手。

  现行的驾驶员培训,主要以民营驾校为主,车管所负责考核发照。只要通过理论考试和路考,便可以拿到驾驶执照。这里面通过替考过关的,与老师和考官拉关系过关的,不知有多少。即使考过关的,凭着几十个小时的上路经验就上路,也让人捏一把汗。笔者有位熟人,刚拿了驾驶证,想显摆一下,开着借来的车到单位,不知道怎么的,想停车,一脚却停进了旁边的副食店,幸好没伤着人,只陪了一笔冤枉钱。

  车管部门考发驾照,只管技术不管其它,也给“马路杀手”开了方便之门。品行不端,操守不正,性格暴躁等,这样的人开上车后会是什么状况,可以想象到,应该不会有好的结果。应该排队的不排队,应该谦让的不谦让,应该以理服人的却报之以武力。扰乱交通秩序,往往与这些人有关。酗酒的人,精神有病的人,就应该对他们开车说“不”,可就是没有这道关。喝酒开车的就不说了,患有精神抑郁症的拿到了驾驶证也不是少数,不发病还好,要开着车发了病,这后果可是不堪设想。

  按理说,国家的交通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交通事故应该逐步减少才对。现实却不是这样,照样有人拿着法律法规不当一回事,伤及无辜生命的惨祸越来越多。明知开车不能喝酒,却偏要喝;明知酒后不能开车,却偏要开。为什么,处罚太轻。有钱的人,可以拿钱消灾。没钱的人,知道交通肇事,罪不致死,最多坐几年牢而已。如此轻视他人的生命,而我们的法律,却显得轻描淡写。前车之鉴,又怎能成为后事之师?

  危害社会的“马路杀手”可恨,放行这些“马路杀手”的机制漏洞更可恨。如果我们的交通管理,不从严格科学培训入手,不从驾驶资格严格把关,不从法律法规上从严从重,不知还有多少“马路杀手”在蠢蠢欲动,不知还有多少生命准备着命丧黄泉。(傅尹)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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