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高考招生尚未结束,部分学校已经开始为明年的招生备战了。北京大学近日传出消息,目前该校正在酝酿2010年的自主招生政策,将在部分地区启用“校长推荐制”,也就是说,经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可成为高校自主招生直接候选人。
北京大学的想法并不错。但是校长实名推荐,能让校长用好手中的推荐权吗?根据当前高校的自主招生规则,一般高中生通过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参加高校自主招生,而无论是推荐和自荐,自主招生的高校都要求申请学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中要包括一到两名教师的推荐信,要有所在高中的意见,而所在高中的意见一栏中,既要盖上学校的公章,又要签上学校责任人的姓名,证明学生的申请材料属实。也就是说,现行自主招生规则之中,至少有两人是“实名”推荐学生的,其中就包括一校之长。
实行校长实名推荐,显然想进一步强调学校校长要对推荐的学生负责。但在当前,如果一到两名教师的推荐信、学校出具公章的证明都不管用,那么,校长的实名推荐又有多少公信力呢?
高中推荐优秀高中毕业生,应有两大前提。
其一,教育行政部门不应干涉学校具体办学。如果行政力量直接参与办学,中学校长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任命、考核、晋升,那么,校长将主要对上负责而不是主要对教师和学生负责,更不会主要对自己的“教育声誉”和“学术声誉”负责。即便他推荐学生时受权力、人情因素影响,以至高校不满、举报不断,但倘若上级行政部门认为他不错,他照样能稳住校长之位。
其二,中学管理引入民主机制。应有教师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这两大委员会有权参与推荐标准的制订、推荐过程的监督,不能把推荐权集中在校长手中,且这种推荐权不受教师和家长的监督。校内有民主管理,推荐方可公平、公正、透明的执行,校长只不过代表学校进行提名而已。
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是,中学校长完全可以以自主招生和中学现行学生评价体系不对接,来回避推荐质量问题。现行学生评价体系,强调与高考对应的学科卷面分数;而自主招生中,分数只是一方面因素,中学平时学科成绩十分优秀的学生,在自主招生中“名落孙山”,已不是新闻。在这种情况下,校长进行实名推荐时,可以以对有关标准有不同理解为由而毫不负责。
若缺乏相关配套改革,只单独强调某一个环节,自主招生改革的效果只能是适得其反,中学校长的实名推荐,将在模糊的标准、不受监督的环境中,为自主招生制造出更多的混乱和腐败,这并不利于高校自主招生改革的有序推进。这也难怪,在网上进行的调查中,有超过80%的网友反对北京大学这一做法,认为校长推荐很可能造假,可能会滋生更大的腐败。
(作者系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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