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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洛阳农民以土地换城市户口的担忧
www.fjnet.cn 2009-07-20 11:38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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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洛阳出台一个实施意见,鼓励农民进城定居:放弃土地承包权或宅基地使用权,农民可以直接“变身”为城里人。不仅可以拿到最高1万元的政府补贴,还可以和城里人一样,在医疗保险、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同等的待遇(据2009年7月19日《北京青年报》)。

  城镇化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必然的发展趋势。洛阳近期确定城镇化进程的目标是:到2020年,洛阳市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这无疑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为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市政府引导农民直接进城,走“跨越式”的农村城市化道路,不失为一项有益的尝试。

  然而,我们必须正视这样的事实,洛阳农民“变身”城里人是有条件的:根据洛阳市出台的意见,农民转市民进城定居,尽管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并不强迫,全凭农民自愿,但是必须放弃其中一项。说到底,还是强制性的。就是说,洛阳农民想当城里人的前提是,要么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要么放弃宅基地使用权,不是舍地就是弃窝,没有任何退路。可以说,这项“政策优惠幅度之大史无前例”,但是农民为此付出的代价也可能是沉重的。让人不免为洛阳农民以土地换城市户口政策担忧起来,毕竟,土地和家园是农民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

  恐将农村土地产业化方向搞偏。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有9亿多。我国可耕地面积稀少,仅占国土面积的10%左右,人均占有耕地为1亩多。而河南更是一个人多地少的省份,人均占有土地面积不足1亩,人口与耕地的矛盾十分突出。农村土地产业化经营是继家庭承包制之后的一种新型的经营方式,是有效组织农民,连结生产与消费,发挥龙头优势和规模经营,提高科技水平,提高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的一种先进的经营模式,也是发展农村经济和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同时,新农村建设最终目的也是让农民过上城市生活,把土地集中起来统一经营,实现社会的城镇化进程。但是,农村土地产业化经营是长远发展方向而不是近期目标,它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需要以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城乡二元结构缩小为基础,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能急功近利,也不宜搞“跨越式”迈进。在目前这种城乡差距巨大的背景下,尤其是在城市目前这种居住、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各类社会保障政策不完备、不落实的现状下,更要慎之又慎。否则,势必让农民因农村土地产业化跑偏而饱食苦果。

  恐将农民推向生存的死胡同。城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搞一厢情愿。洛阳推进农村城镇化政策的方向不错,但是,实施步骤不能过快,特别是决不能让大批量农民一下子加入到这个放弃土地的大军中。毕竟,对于一辈子依靠土地刨食养家糊口的农民来说,土地是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是一道可靠的生存保险。其实,让农民走入城市并不等于就能融入城市。只有农民真正融入城市、适应城市生活,才能扎根城市,成为真正的城里人,而这是需要做好一系列思想观念更新、生活方式方法变革、社会保障政策密切配合等大量艰巨的工作,假如缺乏必要的基础准备而盲目推进,势必会将农民推进生活的死胡同,这种悲剧在因拆迁而进城的失地农民中,实在是不为鲜见的。

  恐将加剧城市就业紧张状况。毕竟进城农民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吃喝拉撒睡等一系列生存现实问题,政府不可能一下子全部包揽下来,而主要是依靠农民自己。让农民自食其力,政府首先得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谋求一个赚钱岗位。老实说,中国社会经历改革开放仅有30多年,城市基础性建设水平较低,各种承受能力还很脆弱,居民生活质量并不高。许多城市本身就欠账较多,难以承受人口剧增的巨大压力。受全球经济危机的负面影响,目前城市的就业压力普遍比较大,如果再有很多农民一下子涌向城市就业,就业的压力将会更严峻。事实表明,一旦城市经济发生波动时,首先失去工作的就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失业加上无生活根基,他们的生活景况将会惨淡。而承包的土地和宅基地是农民基本的生活保障,是他们的退路,让他们轻易放弃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当前推进城镇化自然难度很大。

  当然,推进城镇化建设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供参考,没有多少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需要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惟有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不搞瞎折腾,不劳民伤财,让民众真正社会进步的福祉,城镇化建设才能有不遏动力和基础。(徐云鹏)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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