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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被逼强奸杀人”该不该
www.fjnet.cn 2009-07-24 08:15   来源:重庆晚报    我来说两句

  检察官职守哪去了

  中国人大刑法科研中心主任陈兴良 生命权是最高的权利,不容许为了保护一个人的健康而牺牲另一个人的生命,更不容许牺牲别人的生命来保全自己的生命。

  女死者父亲王更有:不能以检察人员受胁迫为理由,不对其背离职责、良心、道义的行为予以追究。

  国际在线司爱武:检察官夏某的行为无疑是一种紧急避险行为。然而,其身为政法工作者,不仅未能阻止犯罪分子犯罪行为的发生和中止,保护受害女大学生的人身和生命权益,反而在避险过程中将其强奸并将其勒死,以牺牲别人的生命来保全自己的生命,很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其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更远远大于所避免的损害,理应属于“避险过当致人死亡”,因此应当负刑事责任。

  网友“无线电”:既然能够在检察机关工作,想来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应该有点智慧才是!当时,他们为的是要你的钱,你只要说我可以给你们,但是要我这样做,我宁愿死,死了你们什么都捞不到,对你们都没有好处是吧,那么我们和平解决,给我时间,筹钱……先来个缓兵之计不行吗?与其周旋,好寻找机会……

  搜狐网“好狮成双”:检察官都如此贪生怕死,黑社会猖獗不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软蛋吗?

  网友徐冠杰:歹徒只是蒙住了他的眼睛,而他自己蒙住了良知!

  天涯社区“六月雨季不再来”:死亡面前人人平等,不要过度地指责这个检察官,再说就算这个检察官不从这些歹徒而被杀,这个女孩子还是会被杀,检察官也是人,也有亲人,谁都明白失去亲人家庭的痛,非要多上一个家庭痛吗?现在最主要的是严惩凶手,对一个也是受害者给予理解吧。

  勒索千万背后水有好深

  腾讯网调查:您觉得本案的疑点是什么?截至22日21时,有5664人(占78.12%比例)选择:犯罪分子怎么会向一个刚参加工作一年的人勒索1000万?有1426人(占19.67%比例)选择:为何夏某至今未被纳入犯罪嫌疑人范围进行查处?160人(占2.21%比例)选择:其他。

  爱卡汽车网“宁静才致远”:在被丧心病狂的歹徒挟持后,在他们的刀枪威逼下,相机侍候下,我想知道,多少忠诚的人才能完成“被逼奸”?一个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被勒索1000万的可能性有多大,是他真有这么多钱,还是歹徒的脑子被日食了。如果真有,那他的1000万从何而来?

  居然有这样的方式“被逼强奸”,我想还是让我的脑子被日食吧,要不然如何信得?

  欢呼吧,新一个网络狂语“被逼奸”隆重诞生!

  华龙网“opigh”:如果夏某认为自己被逼成为了犯罪团伙的作案工具,那就没收他的作案工具好了!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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