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西岸文集> 李忠卿 > 正文
“闹洞房”应受道德法规约束
www.fjnet.cn 2009-07-30 08:12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结婚是人生大事,为了增加婚礼的喜庆气氛,参加婚礼的亲朋好友“闹洞房”时常会准备几个节目。然而,竟有一些司仪、来宾趁着酒劲,以传统婚俗的名义大肆恶搞新人和伴郎伴娘,让“性私密”当众表演,使新人当众出丑;个别的甚至侵犯了新婚夫妻双方的人身权利。(见7月29日《文汇报》)

  关于闹洞房,各地风俗习惯虽然不尽相同,但有一点应当很明确,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婚礼的格调历来崇尚健康、庄重、高雅,这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然而,就有那么一些人别有用心,打着热闹的旗号,干着不可告人的勾当,用庸俗不堪、下流无耻的所谓“节目”,恶搞婚礼,新郎新娘碍于情面,为了不扫来宾的兴致,任其摆布,个人隐私屡屡受到侵犯,却发作不得。更有甚者,借机对伴娘动手动脚,直至对其公然进行强暴。

  婚礼是新人的终身大事,亲朋好友到现场表示祝贺与祝福理所当然。搞些节目助兴也未尝不可,当众扒光新人衣服显然过了头,逾越了道德与法律的双重底线,给婚礼带来的不是热闹,而是胡闹,给新郎新娘的精神与肉体造成了伤害。我们认为,婚礼体现的是喜庆气氛,作为亲朋好友,言行举止首先应该得体,不要图一时之快,出一些怪招、歪术,只要心里没有邪念,换位思考,相信出格的节目会从此销声匿迹。

  报道说,参加同学婚礼的王小姐因惧怕闹洞房,决定不举行婚礼了,可见,对“闹洞房”进行规范甚至立法很有必要,果真把人逼到这个地步,恐怕大家心里都不好受。(李忠卿)

(责编:刘宝琴)


相关新闻
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