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安厅原厅长因何罪而依法逮捕?
www.fjnet.cn 2009-08-03 11:21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今日通过表决,确认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省十一届人大代表何再贵依法逮捕措施的函》。(7月31日新华网)
有关法律人士认为,青海对何其贵的逮捕有违法律程序。我国《代表法》第三十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青海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无权许可省人民检察院对其依法逮捕,这种“先斩后奏”的做法,属越权非法行政行为。
据相关资料显示,早在2008年12月初,就由何挺接替何其贵任青海省公安厅长职务。作为一省公安厅长非一般厅局长易人,按双规惯例性因“严重违纪”也得公布于众。今年6月30日,何其贵被逮捕的事实已经发生,一个月之后才公开信息,是漠视青海公众、违反政府信息发布的行为。
对于7月31日迟到的何其贵依法逮捕的新闻,也是新闻要素残缺的新闻。何其贵已被依法逮捕,他不再是“双规”阶段没有罪名。经公安侦查,他已经触犯了刑律,依照刑罚规定的罪名实施逮捕,从其工作职责,可能是渎职,可能是受贿,可能是买官卖官,可能涉黑护黑,公布他因何罪而被依法逮捕,应该没有障碍。新闻中的“依法逮捕”,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群众还是“不明真相”。
大凡官员落马,一方政府总是讳莫如深。但是,你越是盖着、掖着,人们受好奇心理趋使,越是追着不放,搞得政府很被动。与其在被动中公布,不如及时主动发布,特别是象事关稳定的公安部门易人,更应信息透明,否则就会谣言四起。(孙金栋)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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