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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首先是人 其次才是乙肝病人
www.fjnet.cn 2009-08-03 14:50  廖保平 来源:长江商报    我来说两句

近日,国内权威乙肝专家崔富强在成都透露,卫生部将出台政策——常规体检表(含入学、入托、就业、健康证申领等)的待选“菜单”中,将统统取消乙肝“两对半”这个项目。昨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回应,那只是专家的观点,并不代表政府的官方意见。

中国反乙肝歧视的努力一步一个台阶。2005年,原人事部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取消了公务员录用体检中的乙肝病毒标志物检测;2007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禁止企事业单位招、用工过程中的乙肝病毒标志物体检;2009 年,卫生部出台《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我们期望专家“一语成真”,这无疑将是政府在反乙肝歧视上跨出的一大步,以更大的诚意尊重和保护人权。

这个人权就是承认每个人成为宪法里的“人”,享有宪法规定之一切权利。乙肝病毒携带者为什么长期受歧视,在教育、就业诸多方面受阻?就是因为他们没有被当做“人”、一个“合法的人”看待。在歧视的世界里,一个乙肝患者被挡在权利的大门之外,跟一个人因为肤色、性别被掳夺权利是一回事,都是被打入“另册”的人,他们的肤色、性别、疾病成为他们一生无法洗刷的“污点”,低人一等的 “原罪”,他们是生理上的牛鬼蛇神,一辈子背负绝望,这是何等的残忍?一个据说上亿的乙肝群体无法实现社会阶层的正常流动,对社会绝望的他们又会衍生出多少对社会的抵抗?

甘地曾说过:“我首先是一个人,其次才是印度人。”笔者则要说,我们首先是人,其次才是“乙肝病人”。人是最宝贵的,人的权利扩展到多大的范围,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就有多高。“乙肝病人”跟其他人一样,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称——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受教育权、就业权等。何况,他们是病患者,是弱势群体,对弱势群体,应该给予更多的救助,而不是排斥。为乙肝携带者争取应得的权利,只是守护基本的公平底线,远谈不上文明的跨越。

常规体检中取消乙肝“两对半”这个项目,也是对个人隐私权的尊重和保护。一个文明的社会,公权力会被无数双眼睛盯着,私权利则尽量少地被干预。我们的社会经常相反,公权跋扈,令人噤若寒蝉,公民在家里看个黄碟却要被警察带走,让私权扫地。这是极不正常的,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在招聘员工时,连应聘者的年龄都不敢问,在我们这里,就在两年前,应聘者还被猪羊一般赶到医院去查个底朝天,并拿人的隐私来当做一票否决的鸡毛令箭。

中国人真的就这么贱么?天生比其他民族劣等?不是的,是我们被贱待甚至践踏了,正像鲁迅说的,我们还没有争得做人的权利,至少现在,公民权利的空间拓展得还不够。

有人可能会说,非乙肝患者有不被乙肝患者传染的权利啊,这话没错,但目前没有任何科学证据可以证明,在常规体检中检测出的“乙肝”(即“表面抗原”或“两对半”结果为阳性),会通过共同的工作学习传播,人们用夸大的危害来否定乙肝携带者的权利,是极其霸道的行为。

其实,最为可怕的正是众人那种“庸常的恶”,一般的社会文化心理对“另类”的排挤,每个人的理性最终导致整个社会的非理性。比如腾讯网调查“你觉得入学就业等常规体检需要检查乙肝吗?”只有不足四成的网友支持,足见人们对乙肝成见之深。消除文化心理疾痼,需要每个人多做换位思维,就会知道,把“乙肝病人 ”当成跟自己一样的“人”是多么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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