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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醉驾血腥标语是文明社会的鞭子
www.fjnet.cn 2009-08-18 10:02  王秀芳 来源:重庆时报    我来说两句

15日,全国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拉开序幕,四川夹江交警在县城挂出多幅宣传标语,其中两条标语“酒后驾车者医院给你开好了房间”、“酒开车是驶向死亡与坟墓的选择”“雷倒”众多过往驾驶员。(8月17日《华西都市报》)

这种太过血腥缺乏温情的“雷人”标语,相信谁看了都不会舒服。其实,类似夹江这种诅咒式的“雷人”标语,此前也曾散布于城市的各个角落,比如“严禁倒垃圾,否则全家死光光”、“谁带着狗在此大小便,谁不如狗”等一些粗暴的恐吓式标语,就曾引发舆论大哗。

诚然,乱扔垃圾、不爱护公共卫生,是不道德行为;酒驾、醉驾也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危及他人生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诅咒式标语,或许可以威慑上述的不文明者,但裹挟“以毒攻毒”意味的标语,本身就充斥着粗俗与不雅,不仅不文明,甚至还会造成城市视觉污染,损害一座城市的形象。

表面上看,粗暴似乎比文明更为实用。但血腥的标语真能换来文明吗?有人曾说,一个社会如果只有“鞭子”,那么一旦放下“鞭子”,所有的恶行就会反弹。事实上,这些血腥的诅咒式标语正是文明社会的一条“鞭子”,“鞭子”虽能暂时恫吓一些人,却难以祛除他们根深蒂固的陋习,甚至还教会更多人用不文明的表达方式去“以暴治暴 ”。血腥的诅咒标语之所以流行,实际也从侧面证明了社会文明陷入尴尬,某些行政单位监管措施乏力,手段缺乏创新的困境。

任何文明习惯的养成,没有特效药,也不会一蹴而就。几张血腥的诅咒式标语更是担负不起整治城市顽症的重任,它不仅需要相关部门的宣传教育,更需要公民的自律与相关法律的规范。因此,笔者希望各类标语少一些粗鲁,多一份细心;少一些冷血,多一份关怀;体现人文精神,崇尚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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