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8月18日报道,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进入最后阶段,国土资源部近日再次下发通知,推出一些关键性政策,促成地方政府“放心大胆如实上报调查数据”。
用两年半的时间,进行一项国家基本数据普查,决心不可谓不大。但两年过去了,调查仍处在无法确信数据真实的状况之中,实在是让人忧心,现在才出台让地方政府如实上报数据的关键性政策,是否已经太晚?
但这个通知中,最让人哑然的是“增地不增任务、减地不减责任”。具体来说,就是为了换取如实上报,普查中确认耕地增加或减少的省份,不调整由《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也就是说,上报数据不会改变已有的用地规划。
这是对已有的土地上报数据所产生结果的一种合法性确认。原有的土地上报数据,存在虚报和瞒报的情况。例如有的地方政府对自己有利的就多报,对自己不利的就少报,甚至出现为多获得基本农田补贴,基本农田面积超过当地耕地总面积的笑话;不少地方又像私建了土地“小金库”一样,虚报数据,以获得开发利益。
本来,这些虚报和瞒报的情况应该受到查处,但实际情况是,在存在诸多不实的数据上,国家已制定了土地利用规划。现在,为了获得实际数据,国土资源部不能不承诺如实报数,不会改变土地利用规划的用地指标。想必,这也意味着为了获得一个属实的数据,此前的虚报和瞒报行为将不会受到追惩,否则“思想负担”仍将不能卸下。
就这样,为了普查中的关键性政策获得如实的数据,不仅将承认此前虚报瞒报的结果,而且将宽纵此次的虚报瞒报行为,使此前已经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既不被纠正,也不受追究。为着一个客观的数据,需要出台一个赦免违法行为的政策,此代价,实在不小。
从这种无奈的政策,可以看到治理的困局。国土资源管理需要切实的数据,而如实的数据需要宽纵违法行为。如果不宽纵此前的违法行为,那么切实的数据将没有希望获取。对违法行为“下不为例”式的合法性追认,使得法律本身的严肃性被损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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