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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猫集中营”,可否成一景?
www.fjnet.cn 2009-08-21 09:35   来源:羊城晚报    我来说两句

  眼下最郁闷的要数囚在“集中营”里的醉猫们了,开车前贪杯多喝了点,晕乎乎还没弄明白咋回事,就被请进了看守所,一关15天,你说冤不冤?

  严打醉驾,醉猫上路,警察见一个逮一个,看守所里满是醉猫族的“难兄难弟”。记者探访“集中营”里的醉猫们,那情景岂一个惨字了得!虽说15天时间不长,可“失去了自由的日子,真的难熬”。往日里衣着光鲜,做白领的、当老板的、坐机关的,进了“集中营”一律囚服加身,烟不能抽,酒不能喝,想舒展一下肢体,可就屁大点地方。这是什么日子?

  有人还因醉驾丢了饭碗。本来是做销售的,可突然间客商却找不到人了,老板不炒你炒谁呀。也有不服气的,我不就是贪杯吗?怎么把我和小偷小摸的关一起啦?看来,这醉猫还没意识到醉驾之恶。据公安部门披露,醉驾已成为当今危害最大的“马路杀手”,看看媒体的报道,那一桩桩酒后车祸,哪一件不是血淋淋的?所以,醉驾者不客气地说就是“杀手”,只是还在“潜伏”而已。

  可醉猫却觉得冤屈。你说,领导要喝,你敢不喝?重要客户,不喝哪来订单?多年不见的同学、战友、初恋情人聚会,能不喝吗?所以,有人说,遏制醉驾,还需改变我们的酒文化,并非没有道理。然愚以为,进入汽车时代,更要让全社会尽快学会汽车文明意识,酒你可以喝,有酒胆的多喝几杯亦无妨,但喝了酒,就莫驾车;而要驾车者,他人也别死劝硬灌,否则,你就是在造就“杀手”,这应成为社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则,而不仅仅是法律条文。

  话说回来,几千年的酒文化,又岂是一日就能改变。真担心两月的严打过后,醉驾依旧,马路杀手横行,百姓上街又胆战心惊。所以,对醉驾“零容忍”不应只是在这两月之内,而应是常态。“醉猫集中营”也须是“常设机构”。甚至不妨将其当景观一般常到电视、报纸上亮亮相,或让人去游览参观。当小朋友们指名道姓说,“咦,那王叔叔、李伯伯怎么穿着囚服?到‘集中营’上班呢?”这等效果,或许比单纯的严打治醉驾更有效,对潜在醉猫们也更有威慑力。(阅 尽)

  南方日报:“精英醉猫”,请敬畏法律与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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