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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在向谁示威
www.fjnet.cn 2009-08-24 08:33   来源:钱江晚报    我来说两句

  《半岛晨报》报道说,8月18日中午12点前后,大连市甘井子椒东街的一处老居民楼,一小青年从厨房窗户爬进4楼居民家。在对面楼里有好几位居民都看到这一幕,其中的大民(化名)大喊:“有小偷,快抓小偷!”拿出相机就把小偷拍了下来。没想到小偷竟然回头对大民喊:“你照吧,随你照!”说完逃之夭夭。大民说:“我从来没有看到这么胆大的小偷”。

  小偷在向谁示威?小偷的猖狂在嘲弄谁?记不清已经发生过多少“歹徒行凶无人阻止”的新闻——这个小偷,想必对这样的社会氛围不会没有一点感知。将来小偷胆大到什么程度,可能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

  仅仅从“技术”上分析,如果是一对一,一般总是好人怕歹人的,鸡鸣狗盗毕竟是冒险的行当,在秩序外行走,没有一点胆量吃不了这碗饭,哪里是安分守己的人可以比的。

  以前很多报道中,歹徒行凶都发生在大庭广众之中,看到的人很多,但没有人出来制止;新闻发生后的时评文章往往突出人数对比:如“那么多人,面对一个歹徒……”,意思是人数对比那么悬殊,歹徒怎么那么嚣张?

  其中原由并不复杂。虽然是“那么多人”,但他们不是一个集体,并没有一个共同的意志或思想把他们连结起来,凝聚成一个整体,共同面对“一个”歹徒。虽然他们处在同一个地点,同一个时间,但是,他们还是一个一个的、单独的个体,用一句老话说,此时此刻,他们还是“一盘散沙”,他们和歹徒,还是“一对一”的关系,还是好人怕坏人。

  “一盘散沙”,是怎么“散”的?打个比方:你分得一套经济适用房,十几二十万的钱付了,到手的房子质量不合格,或者说“有质量缺陷”,你投诉、上访都没有人理你、管你,而开发商则理直气壮地说“经济适用房质量就是差的”——这个时候,你能感到你的利益是有保障的吗?还有上学、看病等等,走到哪里,都是“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起作用,你都快被挤干、挤扁了,连自保都很困难,你还会、还敢“见义勇为”吗?

  你的孩子想读好的学校,摇号、多交钱,有的人的孩子不用交钱,最好的班级里早给他留好了位子,“权能通神”的环境里,一个没有什么社会资源可以依靠的底层人,他是有尊严的吗?

  至于获得利益最多的人群,不能排除其中有少量公益心很强的人,但作为整体,同样不能指望他们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人群,道理很简单,他们的财产多,所以身价高,见义勇为的“成本”太高,按照经济学原理,应该让“低成本”者去见义勇为,让高身价者有一个安全的环境去享受财富。这样的社会是可怕的,这种状态持续越久,它内部所积聚的压力也就越大。

  一个社会,贫富差别应该保持在不引起社会安全问题的限度内,同时,公权力的使用,最基本的生存资源的分配,应保证起码的公平,以保护所有社会成员最基本的个人尊严,这样,无论贫富,各种人群才有可能在某个层次上具有共同的利益和需求,这是人们普遍热衷公益、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最基本的前提。否则,我们只能任凭小偷嘲笑。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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