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籍农民晁某因儿子中考成绩不理想,继续升学需要1万元,晁某尚差3000元。他偷拿了工友的银行卡,取出了3000元,卡里还剩余6000多元。事发后,晁某将钱归还给工友。鉴于晁某系初犯偶犯,主观上恶性不大,数额不是太大,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且有悔罪表现,并取得了孙某的谅解,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27日,镇海区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决定不予批准逮捕。(8月27日中新网报道)
对于这一案子,镇海区检察院的处理决定彰显出法律的人性化。人性是人的基本属性。古籍经典《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也有常言道,善行天下。这个案例中,工友孙某谅解了晁某的偷盗行为,检察院鉴于犯罪轻微程度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这都体现出法律人性化,执法以人为本的精神。
“人性化”执法,应当是执法的深化与完善,是执法态度、服务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外在体现,它提倡以人为本,注重服务质量。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被服务群体之间应该是平等的。我们强调前者在执法过程中要对后者充满人性,也要保证后者和全体社会成员在守法和接受监督管理时对前者要支持与配合。因此,人性化执法实质上是执法工作的优化和执法质量的提高,以促进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法制社会的完善。
另外,要做到“人性化”执法,还必须尊重人性,以人的标准对待人。要保护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权利,要尊重人作为高等动物的尊严。这就要求执法机关要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哪怕这个人具有道德上的瑕疵。其次,“把人当成人”就要承认人是有弱点的,承认人在某些时候可能失去理性,可能犯错误。
《左传·子产论政宽猛》一文中阐述了春秋时著名政治家子产提出的“宽难”说,指出施行宽和政策比严厉政策难度大,主张“宽以济猛,猛以济宽”,从而达到“政是以和”,而这正是宽严兼具,以人性化处理犯罪行为的体现。如今,要广泛推行人性化执法就必须深化执法改革,注意把握分寸,做到有张有弛、宽严有度,同时采取措施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不法行为,从而更好地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卢加飞)
(责编:李艳)
- 2009-07-22打折式执法是将法律儿戏化
- 2009-08-31执法不能随意“威慑”公民
- 2009-07-01出门倒垃圾被指卖淫的执法逻辑
- 2009-07-03法院的“习惯性执法”很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