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正逐步设立政府部门“网络发言人”,可用虚名。网络发言人必须公布自己的联系方式,如电子邮箱、QQ甚至手机号码。广东省委常委、秘书长徐少华说,“网络发言人”既可以是实名的,也可以是虚名的。“如果是虚拟的话,就是这个厅局或这个市相关的工作人员用网络的语言、网络的登记方式与网友进行交流,不一定非是‘张三’、‘李四’的具体名字,这也符合网络语言的特点”。(9月19日《羊城晚报》)
新闻发言人制度是现代政府的重要标志,在政府信息发布和促进阳光政务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网络问政逐步成为时代的潮流,社会各界要求各级政府设立网络发言人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广州能够及时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无疑是顺应民心的进步之举。在为之叫好且充满期待之余,我认为“网络发言人可用虚名”的提法不妥,网络发言人不宜披“马甲”上阵。
的确,现在网络上大部分网友使用的都是虚名,有人甚至有多个“马甲”,这符合网络语言的特点,也与网络社会的“虚拟性”是相对应的。然而,网络发言人的身份特殊,他们代表的是政府部门,有鲜明的官方色彩,应与普通网友区别开来。相对于披“马甲”上阵,网络发言人实名上岗显然更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更易得到网民的认可和信赖。同时,实名意味着责任,实名上网也能督促网络发言人更好地履行职责、为网民提供更加尽心尽力的服务。
其实,网络发言人制度是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只不过其具备以网络为载体的最新时代特点,在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反馈上更为便捷和快速。据悉,网络发言人的职责,是对网友在网络问政平台或领导干部留言板上各市各部门专栏反映的诉求、建议和意见,进行收集、整理、办理和回复;及时将网友对各部门的质疑和意见在媒体上进行公开说明,公布有关工作的后续处理情况;定期发布信息,至少每周一次。所有的这些工作,都是政府政务工作的一部分,由“马甲”而非由真名实姓的工作人员来处理这些公务,显然是不妥的。(乔志峰 胡崇)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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