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对广受关注的张氏兄弟为筹钱救母绑架他人案,进行一审宣判——两人均被以绑架罪定罪,张方述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弟弟张方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张氏兄弟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案件已经终结,对案件的解读也可以有多个角度。但我想,很多人关注该案并给予张氏兄弟或多或少的同情,是因为张氏兄弟的行为出于孝心,而孝,可以说是中国人最为看重的品质,孝道本身,也是中国文化中最为核心的内涵之一。因为孝而做错了事,他们的行为当然不能被原谅,但多少能博得同情。
行孝本来可以有多种方式,但张氏兄弟却选择了最为凶险的方式。他们为什么不能选择其他方式呢?现实残酷地告诉我们,他们几乎是无路可走。逼着这两名男人铤而走险的,竟然只是区区18000元的医疗费。之所以说是“区区”,是因为这只是一些达官贵人吃一顿饭,或在夜总会潇洒一晚的费用。即使对于许多普通城市人而言,也是他们两三个月的收入,虽然是个不小的数目,但并不难拿出手。但这两个壮年男子却拿不出。
从各方报道来看,张氏兄弟绝非好吃懒做之徒,他们一直在辛劳地工作。事实已经告诉我们,他们不能选择合适的方式尽孝,是因为贫穷,极端的贫穷。而不幸的是,他们的贫穷不是个案,而是代表着一个极为庞大的群体。当一个社会为数众多的人辛勤劳作,却收入微薄,不足以应对生活中出现的小风浪时,我们只能说,这个社会的分配机制出了问题。
当然,让张氏兄弟们一夜之间脱贫还不现实。但在现有的条件下,他们和他们的父母亲获得一些基本的保障,是应该可以做到的。比如说基本的医疗保障。如果有了这些保障,张氏兄弟至少可以用正常的方式尽孝,侍奉床前,端水送药。
此外,在理想的条件下,张氏兄弟还可以求助于慈善组织。互助、扶危济困也是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但现实是,我们的慈善组织发育得还比较稚嫩,施惠的范围还十分狭窄,救助的力度还很小,申请的手续还非常复杂。这道大门对于张氏兄弟也差不多等同于关闭着。他们的孝道还是无从得到救济。
我不知道此次法院的轻判,算不算一种法律救济。即使算,但法律的救济毕竟是最后的救济,张氏兄弟伤人害己,已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虽然案件已经终结,但他们的遭遇在提醒我们,孝道这种美德(也包括其他一些美德),虽然是个人的事情,但与制度上的保障也是密切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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