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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调解医患纠纷,很好
www.fjnet.cn 2009-10-01 09:46  胡艺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9月29日,成都市政府法制办公布《成都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市、区(市)县要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医调委”调解医患纠纷不收取费用,工作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9月30日《成都晚报》)

其实,医疗纠纷是一个带有共性的社会问题, 药价 虚高、医生开大处方、大检查单,收红包、医院重复收费、见死不救……在医德滑坡的现实语境下,患者普遍对医院缺乏信心,才导致医患纠纷不断。而且,医疗事故鉴定往往由同一个圈子的医生完成,“兄弟给兄弟做鉴定”,其可信度难以让人信服。

从患者角度讲,他们请“医闹”讨说法实际上是无奈之下的“另类维权”。如果医生多些职业道德与救死扶伤精神,医院收费明细单能放在阳光下暴晒,患者的利益得到维护,找“医闹”维权的患者也会大量减少。而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存在门槛高、时间长、投入大的问题。因此,医疗纠纷增加的症结主要在于,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不完善,患者维权遇到瓶颈。

因此,引入第三方机构免费调解医疗纠纷,既给那些不信任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嫌司法途径麻烦费事的患者一方,提供了一个免费制度出口与表达诉求的平台,独立于医疗机构之外的第三方“医调委”,在公平公正性方面也易于得到社会认同。而且通过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为调处医疗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还能使医患矛盾解决方式更加柔和。作为一个专门的公益运作机构,也有利于降低患者维权成本,提高医患纠纷处理效率。

当然,为保证其公正性与权威性,机构成员不仅应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医疗知识,而且要吸收媒体、百姓等多方面的代表参加。此外,调解机构的定位问题也很重要。除了财政保障工作经费外,第三方“医调委”的法律性质与工作人员薪金保障、考核评价,都需要周到的制度安排。(胡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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