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很多人而言,周久耕只能算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冒失鬼、倒霉蛋。周九耕的“因言获罪”也好,其他贪官的“因情获罪”、“因盗获罪”也罢,都让我们不得不反思现有的反腐机制。
抽“九五至尊”的周久耕,到底没能在自己的房地产王国里“耕耘”太久,他被判了11年徒刑。
又一个贪官锒铛入狱,这本应是大快人心之事。只是,回顾前因后果,又有些让人高兴不起来——毕竟,周局长的原形毕露,太过“传奇”,太过偶然。
想当初,周局长一句“查处降价的房产商”狠话,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可惜引来恶评如潮。本报也在第一时间发表社评强烈质疑。质疑归质疑,仍是就事论事,并未料到其“不当言论”背后,还隐藏着巨大“冰山”。还是咱网民有力量,三下五除二,把一个富得流油、阔得令人咋舌的贪官形象暴露得淋漓尽致无处遁形。
但是,周久耕的落马,称得上名副其实的反腐战果吗?恐怕未必。能对其他贪官形成震慑作用否?似乎难说。不仅如此,我们甚至更担心一种后果:官场上从此多了一个“后周久耕效应”——更多的潜在贪官们深刻借鉴周久耕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总结出N条经验。A,任何情况下,切莫说过头话、暴露真实心理,尤戒对公众掏心窝子;B,公开场合亮相前一定要脱去名表、藏起名烟,烟瘾实在难忍,就让手下呈上“裸烟”……
于是乎,对很多人而言,周久耕只能算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冒失鬼、倒霉蛋,不仅算不上什么警钟,反而只能沦为一个官场笑料。甚至于,周久耕可能摇身一变,用自己的11年囹圄打造了一本反面教材,警示更多的隐形贪官们做官要低调、含蓄,如此自可逃避群众雪亮的眼睛、悠然遨游于腐败的深潭。如果,揪出一个周久耕,断了一条反腐路,岂非得不偿失!
常闻,多行不义必自毙,贪官翻船是一种必然。此言理论上不假,但很不幸,周久耕及其“亲密战友们”的传奇式翻船,在现实中却往往纯属偶然中的偶然——除了网友“人肉”搜索出来的,还有小偷偷出来的、亲人反目供出来的、“班子”内斗出来的、“二奶”上电视抖出来的……难怪他们自叹是“阴沟里翻了船”。不难想象,如果没有这么多“意外”或“后院起火”,这些贪官中的不少人仍将安握权柄。我们也确实看到,他们中的很多人,在“意外”发生前,已“潜伏”多年,甚至得到诸多荣誉和好评。
周久耕的“因言获罪”也好,其他贪官的“因情获罪”、“因斗获罪”、“因盗获罪”也罢,都让我们不得不反思现有的反腐机制——在一些时候,这套机制过于宽松粗放,成为牛栏关猫;在一些场合,这套机制成为橡皮泥和“变形金刚”,解释权归于个别领导;在一些地方,这套机制被供于庙堂却形同虚设,列位贪官弃之不用心照不宣……网络反腐、民间反腐、“另类反腐”力量的“崛起”当然不是坏事,但它们无疑不应成为一个庞大官僚体系“自洁”的常规武器,常态化、常规化、机制化的反腐手段不仅不应因此而弱化,更应适应新形势、结合新的反腐力量,强化自己的主渠道角色。
希望有一天,“他运气太差”、“他太倒霉”这类“贪贪相惜”的论调,不再成为某个贪官“意外”落马后其同僚的嗟叹。“有贪必究、伸手必捉”,应该成为一种主流的“官念”与是非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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