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10月23日报道,台州法院执行案件与拍卖行四六分成。房屋拍卖落定后,应美娟(当事人)无意中问拍卖公司的经办负责人:“你们这赚钱好轻松啊,一锤子敲下去,就十三四万收进来啊。”而她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回答:“哪里能有十三四万,法院还要拿走的啊。”“法院要拿?拿多少?”对方回答:“那至少四成的咯。”在举报人提供的录音资料中,台州中院执行庭庞威法官也曾承认这一点。最后应美娟无奈地说:“包公都已经死掉了。”
当自己邻居电子化工公司依据一纸法院入档的“通道协议”,把应美娟这位老实妇女近140平方米的黄金地段房产变成了“通道”时,她终于忍无可忍,决心把事情弄清楚,可是却遭遇重重阻挠,先是负责人玩起了“躲猫猫”,随后又弄了一个“秘密协议”,其中法院还涉嫌忽悠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程度的农民李尖定。这对可怜的夫妇无意间变成了别人眼中“敢和法院斗的人”。
在这件事件中,我们的主人公李尖定、应美娟是教育程度较低的普通个体户,他们期待能通过法院委托的拍卖获得黄金地段房产,在他们眼中,作为国家机构的法院是公正公平可靠可信的,可是事与愿违的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他们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人民法院非但没有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以最大限度地救济他们的生活困境和保护他们的正当权益,而戏剧性的是侵害他们权益的正是台州法院!
这让我们更加缅怀我们的祖先包拯包青天,他的吏治实践和法律思想表露出了博厚而又富于时代特色的儒学内蕴。他提倡儒家的仁者爱人、重农恤民、先德后刑,以民为本的思想出发,关注民生疾苦,真正地内外清彻,表里如一,身体力行,不屈不挠,后来他官至龙图阁直学士、枢密副使等中央重要官职,但依然为黎民百姓的安居乐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我们不奢望每个政府官员都能达到这种境地,因为千百年来,包公并不多见,否则天下倒也太平了,但是当官为民做主的本职就不能推御,道德和良心就不能泯灭。
遭遇执法机构的职责缺失,当代人们眼中的司法救济就仍是遥不可及,对受害人给予必要和适当的补偿的权益就得不到满足,要想最大程度上维护基于利益平衡的司法和谐的道路就依然任重道远。
后包公时代,司法救济究竟离我们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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