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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请施舍与爱心管制
www.fjnet.cn 2009-10-30 09:37  叶昌金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10月22日,为整治大街小巷不时出现的非正常乞讨现象,杭州市民政、公安、城市等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将共同打击操纵、胁迫未成年人和残疾人乞讨等违法行为。当地民政部门还提醒全体市民,发现流浪乞讨人员“不要轻易施舍钱物”。(《北京晨报》10月22日)

对于操纵、胁迫未成年人和残疾人乞讨等违法行为,予以打击是应该的,但打击非正常乞讨与市民施舍有什么关系呢?有关部门何以还要如此郑重提醒市民慎请施舍呢?

如果真的这么想,那么显然低估了官员的智商。依我看,杭州有关部门之所以有如此提醒市民,恐怕是基于以下这种判断吧,即:市民的慷慨施舍,会助长乞讨行为,而他们的谨慎施舍,则会让行乞者因所得甚少而有所止步吧。

这当然只是一种猜想。如果真是这样,则不难看出,所谓“慎请施舍”的提醒,其实不过是为了让市民施舍行为与官方整治行动保持一致,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证整治效果了。可能在有些人看来,一边在整治,一边在施舍,势必会让乞讨队伍难有收敛,当然也就给整治行动带来无形的阻力了。

问题是,即便是要市民支持整治非正常乞讨行动,但他们的责任也主要是及时举报操纵、胁迫未成年人和残疾人乞讨等违法行为呀,所谓“不要轻易施舍钱物”的提醒,又怎么能成为市民的责任要求呢?哪怕这种责任是一种无形的要求也不行。打击操纵、胁迫未成年人和残疾人乞讨等违法行为是一回事,施舍乞讨者则是另一回事。我们不能为了某种目的,就无视人类最基本的情愫,对人们的爱心、同情心也予以某种管制:需要你给时,你才能给;不需要时,你就是想给,也不想让你给。

从报道来看,当地有关部门之所以如此提醒市民,有一种说法是因为乞讨者“收入不菲”吧。但所谓“城里磕头,回家盖楼”的真实性到底有多大,是需要精确的,而这又是否就可以作为一种执法理由,其实也是很值得商议的。

就施舍的实情论,不论是给乞讨者钱,还是物,数量往往都是极小的。也许正因为这种数量上的少,所以少有人在施舍前先去把乞讨动机问个明白,再决定是否施舍的。事实上,也很少有人愿意去这样做。施舍不施舍,纯粹只是施舍者自己的事,与乞讨动机并不存在某种必然。如果因为乞讨动机多样,就让人谨慎施舍,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

就我个人猜想,整治街头乞讨,一个重要的原因恐怕还是出于城市形象的考虑。但建设“现代化城市”也好,建设“国际性城市”也好,除了外在的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外,城市内在的开放度与包容度也不可或缺。并不是说,一个城市只能有光辉灿烂的一面,也不能因为某些事物“煞风景”而忽略甚至不允许它的存在。对于城市管理而言,很多事情,有时并不是一个简单取缔的问题,而是如何在不违背人性的框架下规范管理的问题。

如果对看不顺眼的事情就一律予以取缔,还何谈什么开放的城市胸怀?这种情形,说到底还是自卑和偏狭心理在作怪:老是怕别人瞧不起,老是看别人脸色行事。其实,在很大的程度上,别人也未必就真的有某种脸色,有时只不过是我们自己在那里想当然,以为别人会有某种脸色罢了。这种心态的存在,就难保不会出现一些让人觉得莫名其妙的怪事了。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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