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原司法局长文强刚落马时,态度极为嚣张。他对专案组审讯人员说:“我想吃的时候就要让我吃,想睡的时候就要让我睡,别想用那些手段对付我,那些东西还是老子我发明的!”他还吓唬说:“你们不判我死刑就罢了,要是判了我死刑,没那么便宜,我什么都要说出来,大家就等着一起死吧!”
文强说这些话无法无天,但也色厉内荏,是心虚,是怕死。他说得很明白:“你们不判我死刑就罢了,要是判了我死刑,没那么便宜……”这是为了求生进行的威胁和要挟,也是狂妄和愚昧。这是落马贪官的惯技,已经不新鲜了。他们刚落马时,往往同文强一样,端着个“官架子”,拿着个“劲”,还以为自己很有“身份”,是“大人物”,似乎掌握点什么秘密,捏住点什么把柄,自恃有背景,有后台,谁也不能随便动他,仿佛他的命运关系“大局”,颇具 “影响”,为此而装腔作势,装神弄鬼,企图“拉大旗作虎皮,包住自己,吓唬别人”。
“我什么都要说出来,大家就等着一起死吧!” 说这种话的文强犯糊涂了。“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人民群众是不会害怕文强把“什么都说出来”的,就怕他不说,铁嘴钢牙死顶硬扛。“大家”也不会跟他一起死的,当然,如果谁跟他沆瀣一气,那就另当别论了。法律也不会为他的叫嚣而放宽,如果该判死刑,他不招供更活不成;把什么都招了,也许还有一线生机。要知道,既然把他“请”进去,他就够了“条件”,警方也掌握了他的基本罪行,还是老实点好。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条政策文大局长应该是熟悉的。老实说,他说也好,不说也罢,拔出了这个大“萝卜”,肯定会带出“泥”的,他本来也是被别的“萝卜”带出来的一块“泥”。在神圣的法律面前,谁也别自作聪明,谁也没资格讨价还价。
可以肯定,因为文强进去了,外面会有人忐忑不安,害怕他在里面“什么都要说出来”,更害怕同他“一起死”。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种痛苦是自找的。毫无疑问,文强知道得很多,他的供词决定着外面一些人的命运。他当过多年的市公安局副局长,后来又当司法局长,这都是要职,手中操过政法机关的“刀把子”,其权力与一般领导干部不可同日而语。他以权谋私,捞了那么多钱,干了那么多坏事,这其中自然有 “单干”,但必定也有“合作”,人际关系错综复杂,涉黑案情云遮雾罩,比如,他受贿,都受谁的贿?除了受贿,他有没有行贿,向谁行贿?他给人家当“保护伞”,都“保”了谁?有没有人给他当“保护伞”,谁“保”他?这些问题必须搞个水落石出,必须让他“竹筒倒豆子”,不管是“黄豆”、“绿豆”,还是“大豆”、“小豆”都倒干净。否则后患无穷,“打虎不成,反被虎伤”的教训深刻。
铁证如山,国法无情。据报道,当了几个月 “阶下囚” 的文强,自知已成众矢之的,已为千夫所指,再也“扛”不住了,也不再充“汉子”、称“老子”了,恐怕也不抱什么幻想了,已经开始倒“豆”子。这是规律,是人和事发展之必然。此案给人们的警示是多方面的,它既提醒人们不要重蹈文强之覆辙,也提醒人们不要交文强这样的朋友,不同这样的人打交道,要离他远些、远些、再远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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