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各地发生了多起突发事件,并成为舆论焦点。然后,会有一个主管部门出面调查,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这无疑是尊重大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的表现,理当欢迎和肯定。但是,类似的情况见多了,发现一个怪象:公共事件发生后第一个调查报告的结论,怎么总是被以后的调查所否定?
最新一例,便是南京市儿童医院5个月婴儿死亡事件的调查。这个患儿,因患眼睛蜂窝组织炎在南京市儿童医院救治一天后死亡。患儿家属投诉称,这完全是医生失职所致,而网上更是众说纷纭,流传最广的是“当事医生上班期间在网上玩‘种菜’,责任心不强,导致患儿死亡”。还有的说家属夜里几次敲门,医生以耽误睡觉为由没有积极抢救。医院成立的调查组对11位相关医护人员进行调查,认为网上传闻与事实违背。家属前去敲门时,医生正在电脑上写论文而不是网上“种菜”。医院整个救治过程及时,抢救方案合理,唯一不足之处是医生对患儿病情凶险程度估计不够。
因质疑声未平,南京有关方面组织联合调查组再次进行调查,一天后就将事实基本调查清楚,认定患儿家属投诉情况基本属实,医院值班医生毛晓珺在值班期间曾在QQ游戏上下过两盘围棋。在患儿家属多次到护士站和医生值班室请求医生观察病情的情况下,值班医生仅观察过患儿病情3次,存在失职行为。同时,南京市卫生部门承认,依据儿童医院的初步调查结果,导致初次新闻通报会的部分内容与事实不符。
“第一次调查”明显失误,并非首次,杭州飙车“七十码”事件,云南的“躲猫猫”事件,上海不正当取证事件,等等,不都是如此吗?第一次调查都信誓旦旦宣称事实已经了解清楚,传言不实。而一旦在舆论压力下开展深入调查,便发现第一次调查的结果欺骗了大众,这才真相大白。
“第一次调查”何以常常不能一次性将事实还原,将真相和盘托出?这很耐人寻味。避实就虚,避重就轻,能赖则赖,能瞒就瞒,“家丑不外扬”,首先考量的是自己的“面子”,社会责任心、道德感丧失殆尽,全然没有实事求是之心,不仅罔顾事实,甚至还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这岂是“调查”,简直就是撒谎、抵赖!
另一方面,受主观动机左右,调查也有方法问题。且以这次南京婴儿死亡事件为例,第一次调查仅对11位“相关医护人员”进行询问,便匆匆下了结论。深入调查时,分别向医患双方当事人共33人次调查、核实事实经过,并调阅了相关录像资料,检查了值班医生使用的计算机。调查态度迥然不同,方法泾渭分明,结论当然也就相异了。
“第一次调查”糟蹋了“调查”的名声,切不可任其继续重演。当人们对这种不可信的“第一次调查”,产生了逆反心理,今后谁还轻信这“第一次”?即使“第一次调查”果真合乎实际,人们依然会存疑。而失信于民的后果之严重,毋须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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