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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新娘遭歧视被称“阿陆仔” 台媒吁除成见
www.fjnet.cn 2009-11-18 10: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赖幸媛说,台湾有必要用更开阔的心胸来处理“人”、尤其是“弱势族群”的问题。这句话的意义蕴涵着普世价值。其实,倘若许多政策议题能回到“人权”的角度来处理,非但台湾本身希冀追求的文明境界有所精进,且纠葛的两岸关系亦可豁然开朗。

赖幸媛从“人权”的高度来看陆配问题,遂能打破意识形态的框架。反过来说,如果忘记“人”的基本价值这一点,则政策随时可能会被政治力量所扭曲。蔡英文任“陆委会主委”期间,亦曾推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修法,那时“陆委会”强调的主轴是“生活从宽,身份从严”,打算将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的期限从八年延长为十一年,结果引起抗议。最后“十一年”的明文规定并未通过,但之后公布的相关居留、定居许可办法等,都变得严格许多,流程复杂和人数配额限制,皆为取得身份的年限增加了实质障碍。此外,为取得定居证所须检附的财力证明,亦被舆论分析其中隐含“不可成为台湾社会包袱”的歧视心态。问题是:两岸婚姻若受如此歧视,则何不禁止两岸通婚?

这项针对外籍和大陆配偶要求的财力证明规定,去年底由“行政院长”刘兆玄宣布取消了。这次“陆委会”推动的修法,还包括了将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的门坎由八年降低为六年,只要合法入境即享有工作权,遗产继承两百万元的上限也取消。这非但是对婚姻的祝福,也是应当给予合法夫妻立足社会的最起码支持。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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