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的职工感叹贷款难,公积金管理机构却称“受商业房贷挤压,有款却贷不出去……”有学者建议,应重新思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定位,雷教授认为今后应该逐步把各地分散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改造为政策性的国有住房银行。(11月29日《工人日报》)
专家的出发点无可指摘,但如果付诸实施最大的障碍就是“名不正言不顺”。从理论上讲,公民个人的公积金属于私有性质,而不是国有。做为“管家”的公积金中心在未得到法定授权的情况下,无权处分和收益。另外,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化而来的国有银行,其经营和投资赔本了算谁的?赚了利润,又如何分配?如果部分用户宁肯让自己的公积金“趴”在账户上,也不肯承担经营风险,又当如何调整?
在公积金管理上,广为诟病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管理上不透明、不公开。这正是导致出现郴州李树彪案、北京刘毅案的主要根源;另一个是服务理念问题。个别地方的公积金管理者,不是将自己当成服务者,衙门习气十足、效率低下,甚至变相给申贷人设置障碍,这也正是部分职工公积金贷款难的原因。
解决类似问题,将公积金中心“银行化”并不是最好的思路。事实上,即使转化成国有银行,其行政化模式依然无法改观,只会增加机构和人员,造成更大的成本开支和资源浪费。退一步讲,即使真有必要将公积金交由银行模式运作,现有的诸多商业银行也完全可以担当,而不必要另行增加国有银行来操作。
站在缴存人立场上思考问题,公积金管理中心理想的管理模式应该精简高效和透明化管理。武汉市今年已启动公积金管理机构“四合一”,大幅度合并机构、裁减人员,实现了缴存户无障碍通贷通取;从7月1日起,广州市公积金将可以按月提取,使用范围也有所放宽。一些城市已经实施人手一张公积金卡,就像医保卡那样,卡上的钱别人动不了。如此方便合理,再去搞什么国有银行管理公积金,就纯属画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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